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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国际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的发展契机,跨国银行业也迅速的发展起来。世界各国纷纷开放金融业市场,降低外资银行的准入门槛。与此同时,国外发达国家的一些实力雄厚的跨国银行积极向海外扩展业务,扩大经营规模。我国在加入WTO后,根据入世承诺,五年内逐步开放银行市场,逐渐取消对外资银行准入的一切非审慎性监管措施。中国银行业的巨大市场潜力使得外资银行纷纷抢滩登陆。外资银行的进入除为我国的银行业带来新的活力之外,还使得我国的金融体系安全受到潜在的威胁。为加强对外资银行的监管,我国于2003年4月7日成立了银监会,并赋予其对外资银行进行全面监管的职责。本文论述的正是我国外资银行法律监管的有关内容。 本文主要内容一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讲述概括有关外资银行法律监管的基础知识。包括外资银行及其法律监管的含义、外资银行的存在形式、外资银行法律监管的必要性、外资银行法律监管的原则以及我国外资银行法律监管的历史及现状。通过比较研究力图揭示总结出目前国际上对外资银行法律监管原则的一般演变趋势。 第二章比较研究了外资银行法律监管的具体内容。首先介绍了巴赛尔委员会有关外资银行法律监管的一般规定。然后从市场准入、业务经营和市场退出三个方面比较了国外有关外资银行法律监管的规定。在市场准入方面,主要从准入形式、资本金要求、任职资格、母国并表监管等方面做了比较;在业务经营方面,主要从业务范围、风险性监管、财务监管等方面做了比较;在市场退出方面,主要是从最后贷款人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两方面做了比较。最后对我国目前外资银行法律监管的内容从上述的三个方面做了详细的介绍。 第三章分析了我国目前对外资银行法律监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第四章提出了完善我国外资银行法律监管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对我国外资银行法律监管的完善起到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