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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既是人口大国,又是少林国家,经济和社会对林业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并使生态需求成为第一需求。但现实林情是,我国的森林为了生态保护的目的,一棵树不砍也不够用;为了用材的目的,一棵树不留也维持不了多少年。林业资源匮乏的直接原因,不仅仅在于历史上的过度采伐、无节制利用和林木生长周期长、恢复慢、所需投资大,更在于林业生产力落后,突出表现为林地利用率低、生产效率低、林地产出低,林产加工业技术含量低、资源消耗高,木材综合利用、保护利用、节约代用产业和林下特色经济、林业现代服务业都没有得到充分发展,部门办林业的羁绊也始终没有冲破,整个林业经济仍在封闭、低速、低效的状态下运行。尽管国家展开大规模的林业建设,实施林业六大重点工程,并推进国有林区和集体林业的林权制度改革及配套改革,但林业资源匮乏的状况未见根本好转。究其原因,是我国长期以来在构建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不注意研究和运用利益机制,缺乏与改革和发展目标相匹配的动力系统,导致林业经营特别是营造林活动比较效益低,林业微观主体缺乏活力,多元社会主体不愿进入,也无法进入。在这种情况下,研究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容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达到政府与林业微观主体的目标函数趋向一致的林业利益机制,实属当务之急。本文以市场经济体制模式为研究背景,以森林资源增加、林业三大效益兼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多元社会主体、多元社会资本办林业为研究目标,以利益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为研究主线,按照激励相容的思路(即林业微观主体在利益机制激励下的理性逐利行为客观上起到资源增加、生态改善和产业发展的效果,实现个体理性与社会理性的统一),重点研究林业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利益协调问题、国有林业企业市场化取向改革中的利益支持问题、非公有制林业发展中的利益激励问题以及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中的利益整合问题,最终以利益机制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利益导向调动各方面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推动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现。本文还从利益激励角度,就国有林区改革模式、林业重点工程和生态公益林的建管模式、经济限伐机制、分类经营改革功过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适度涉及了林业产业政策、对外经贸合作、木材市场宏观调控等相关问题。本文的研究目的,是从利益激励与协调角度出发,通过政府选择利益手段、设计并向市场输入利益参数,凭借市场机制的自动传导功能,形成长期稳定的利益导向,诱导林业微观主体和其他市场主体的理性预期和自主行为决策,形成社会资源在林业领域的积聚效应,从而协调林业两大效益间的矛盾,深入推进国有林业企业市场化取向改革,加快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支撑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本文的研究思路是从利益机制理论分析到结合林业发展与改革实际的利益机制运用,从林业经济主要问题到林业新型利益机制的具体构建和运行,层层递进。通过研究力求构建林业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利益协调机制,国有林业企业改革的利益支持机制,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利益激励机制,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中的利益整合机制等四项利益机制模式。构建每一个利益机制大体上都从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改革或发展思路、构建利益机制促进改革或发展思路的实现这样一条逻辑线索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分别把握每一个问题的全貌并系统提出利益激励对策。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力求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创新:一是奠基林业利益机制理论与应用方法:二是打通多元社会主体进入林业资源经营领域从事营造林活动的渠道;三是设计林业重点工程和生态公益林建管体制的改革模式,探讨投资主体换位、建设主体换位的具体办法,研究使林业重点工程和生态公益林建管活动获得与商品林经营等同的产业属性的对策;四是探索出以经济限伐机制取代行政限额采伐制度的合理性和操作模式。在我国,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和林业木材生产定位的长期影响,系统研究林业利益机制问题仍属新的领域,可依成法不多,但这类研究却极富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从理论意义上看,可以实现林业利益机制理论的完善与创新,寻找推动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新动力。可将“机制设计理论”在我国林业改革发展中找到现实落脚点和简捷路径,建立适应我国国情和林情的利益激励理论体系、利益激励方法和技术路线,为我国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供新的理论支撑,为以利益导向调动社会各方面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推动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理论指导和方法借鉴。从实践意义上看,林业利益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可以通过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以破除政府林业、部门林业的羁绊,多方筹措林业建设资金,推动林业跨越式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有利于增加林业资源数量和提高质量,是摆脱林业“三危”(可采林木资源危机、林业企业经济危困、林区职工生活危难)困境的现实选择;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从而推动国有林业企业的市场化取向改革:有利于创造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