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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制度是调节农民收入分配、保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国的农业税收制度长期沿用的是1958年颁布的《农业税条例》中的种种规定,国家先后对重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制度、对城乡实行高度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由于农业税制多年来基本未作变化,已严重不适应当前农业的实际情况,严重阻碍了农业的发展。由于农村通过税收筹集到的公共资源非常有限,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得不依赖于农民的非税负担。中国农村的非税负担主要是三提五统和其他各项收费负担。政府主导了农村公共产品——诸如农业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和农村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