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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以及跨国企业在全球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在各地建立自己的子公司,带有其商标的产品自然也会随着跨国企业的扩张而被带到世界的各个角落。而近年来,平行进口问题也愈发受到各方关注。商标的平行进口既是一个国际贸易问题,也是一个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知识产权已经同国际贸易发生越来越紧密的联系,因而商标平行进口也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多边体系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商标平行进口问题之所以在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受到广泛关注和讨论,是因为在是否允许或禁止商标商品的平行进口问题上存在着许多比较难调和的矛盾和复杂的利益关系。就商标商品的平行进口所涉及到的争议和利益关系,国际上对平行进口的法律规制没有对此达成一致意见。在目前繁多的国际公约中,尚没有对商标平行进口问题作出统一规定,就连《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也未给与明确意见,而是将这个问题留给各个成员国通过国内法自行规定,由此可见商标商品平行进口问题的争议性之大。现在不少国家和地区对商标商品平行进口问题的规定各有不同,体现出了不同国家和地区因为利益需求的不同而对这个问题的着眼点。近百年来,欧美等国家由于自由贸易的出现,已经开始着手规制商标商品的平行进口问题,其中不乏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各类判例。本文旨在对商标平行进口的概念、特点、产生原因进行阐述,进而讨论商标平行进口的理论原则,结合各国对商标平行进口问题的司法实践和发展,对我国商标平行进口法律规制问题提出构想。本文通过下面三章内容围绕商标平行进口的法律规制和司法实践进行讨论。第一章对商标平行进口的概念、特点和平行进口的成因和商标平行进口的两大法律原则进行了阐述。商标平行进口问题从根源上是由于商品在国际贸易的流通过程中产生的,本章节通过对国际贸易中的这种现象和背后利益的描述,阐述了商标平行进口的基本概念和特质。各国和地区的法律对这地域性原则和权利用尽原则均有引用,不同国家基于其本身对利益的侧重点不同,而倚重不同的原则。援引地域性原则的国家认为商标仅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受特定国家法律保护;援引权利用尽原则的国家则认为商标商品一经售出,权利即告用尽,商标权人无权干涉买受人对于商标商品的处置。在权利用尽原则中,还分为一国用尽原则、区域用尽原则和国际用尽原则。第二章对目前欧美及日本发达国家就商标平行进口问题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了阐述。这些国家和地区对于商标平行进口的态度也是随着各宗案例的出现以及本国和地区自身利益的需要而发展变化着的。以欧盟为例,欧盟旨在保护本区域内的经济贸易的自由发展,因而排斥区域外的商标商品的平行进口。第三章阐述了我国目前对于商标商品平行进口问题的法律实践,以反映我国对于这一问题的看法以及实际操作缺陷。该章节通过综合分析商标平行进口问题,探讨了我国构建商标平行进口立法问题的方向和可能性。本文认为,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贸易往来日益深入,我国应当有条件地允许商标商品的平行进口,这样一方面促进国际贸易,另一方面也能促进国内商品竞争。但是,在所设定的条件之外,应当禁止平行进口,以保护本国生产商和贸易商的基本权利和利益。本文通过对商标平行进口问题的基本分析,结合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就商标平行进口问题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尝试探讨我国在商标平行进口问题上的立法和可能性。美国等发达地区早在上个世纪初就开始讨论这一问题,并在自身的判例中确认其对商标平行进口的态度。世界各国对于该问题的领先的立法和实践是值得我国借鉴并汲取其中精化的。我国可以从自身经济建设和各方利益出发,制定出适合于中国的商标平行进口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