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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582.56万台,另有气瓶1.32亿只,压力管道66.2万公里。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将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危及公共安全。由于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具有潜在危险性,多数政府将其列入公共安全的范畴,对特种设备安全进行强制性管理。检验是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的有效措施,绝大部分国家、地区都专门立法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1955年开始,我国对特种设备实施强制管理和检验。现行的特种设备法定检验供给模式是上个世纪70年代基于计划经济背景建立的,沿用了30多年,虽然随着时代的变迁有所调整,但仍然具有明显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法定检验作用的发挥,影响到了特种设备的安全。
本研究采用了文献法、比较分析法、问卷调查法。文献法总结了国外特种设备法定检验供给模式,比较分析法概括了国内相关产品检验的法定检验供给模式,通过问卷调查了50个质检系统的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任务、财务收支、人员配备等情况,分析了现有供给模式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提出了以政府为保障、以非营利机构(第三部门)为主导、以保险公司(市场)为调节、以用户检验(市场)为辅助的多层次的特种设备法定检验供给模式和实现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有效供给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