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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机关的三项建设之一,是当代社会发展对公安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在当前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社会矛盾冲突较多的背景下,作为处理突发重大社会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排头兵的公安机关,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尽管当前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面临着很多新挑战,但还能看到公安机关在做好群众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方面的巨大优势。一是因为公安机关的职能定位与群众的治安需求是一致的,人民警察的职能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维护好社会治安,是能够得到广大群众支持的,这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根本。二是广大群众对大多数民警的信任是继续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也进一步夯实了公安机关赖以生存的打防控管建基石。三是公安警务改革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有力保障,特别是社区警务战略的实施,有效地拉近了警民之间的距离,密切了警民之间的关系。2010年上海市公安局党委推出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以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衡量公安工作”这一根本标准,确立了“打造最安全城市、建设最满意队伍”这一总体思路,对我们在当前形势下正确认识和谐警民关系,如何开展好群众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浦东公安分局高瞻远瞩,立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实际,积极适应新形势,坚持“积极作为抓重点,立足现实破难点,突出实效创亮点”,把新时期警民关系建设的重点放在加快自身转型和政策调整上面,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群众基础,最大限度地靠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来获取民心,在民心中建立起自己的软实力。分局各部部门各基层单位通过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自身的凝聚力,进一步提升对社会治安的有效掌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安执法的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自身形象的传播力,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在全市各地区公安机关中走在了前列,这些有益的工作探索值得我们认真去总结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