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研究

来源 :安徽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zse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其安全性关乎国家的经济安全以至社会稳定。而存款保险制度通过对破产金融机构存款人的存款进行赔偿,旨在防止挤兑风潮,防范由局部金融风险上升为系统性金融危机,从而对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经济安全以及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我国在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同时,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也是题中应有之意。尤其是在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制,塑造金融市场真正独立主体,改变过去由政府隐性担保金融风险体制的今天,存款保险制度无疑成为处理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迫切需要,并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尤其是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加强存款保险制度的了解与研究,进一步加强存款人的利益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论文主要由四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存款保险制度概念及特点,基于当前大家比较认同的存款保险制度原理,对存款保险制度的概念进行界定,通过与其他相关联概念的比较分析阐述其差异,并归纳出存款保险制度的特点。第二部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主要是阐述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现实意义。发源于西方国家的存款保险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其实是完全可以借鉴使用的。首先,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确实有其必要性,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有助于加强金融监管;其次,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其理论基础。从经济学理论上讲,银行具有高负债经营的潜在高风险性,资产负债的不对称流动性,存款主体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决定了银行危机爆发的可能性甚至是必然性;从法理上讲,银行破产虽然是市场竞争的必然,但是适用一般的破产程序和规则,会对银行信用基础造成更大的冲击,放大银行破产的风险,以平等为理念的一般破产主义不能解决公共利益的维护问题,以存款保险制度为核心的银行特殊破产制度,见证了法学理念从“个人本位”到社会本位的转变。第三部分,对当前具有代表性的美国、日本、德国、英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并进而阐述了对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启示。第四部分,着力讲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问题。对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定位,基本框架及建立存款法律制度的配套改革问题进行了系统的阐述。通过前面四个部分的阐述,可以得出结论: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作为维护银行稳健经营,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工具,已经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建立一套完整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依法维护存款人的利益并维护金融安全,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他文献
期刊
报纸
学位
期刊
学位
期刊
经济发展和城市开发水平的提高带来了城市土地资源紧张、环境恶化、交通拥堵等一系列的城市问题。如何解决城市人口、环境、资源三大危机,医治“城市综合症”,从而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关键问题。许多发达国家的城市在实践中发现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途径。同时,近年来国内高铁建设发展迅速,许多中小型城市开始建设高铁站以带动城市的发展,而中小城市没有成熟的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如
学位
期刊
学位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