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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文化资源,是现代文明追溯历史的根系。我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华夏儿女创造出极其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中华民族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内在本质特征在于它文化传承的“无形性”,主要是依靠传承人“口传心授”的方式进行,这种独特的文化传承载体及传承方式,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异常困难。因此,为确保我国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已迫在眉睫。 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生活水平和文化品位的提高,传统的观光旅游已不能满足现代游客的需求,文化旅游逐渐成为旅游业新的发展趋势。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是一把双刃剑。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外来文化的冲击、生存环境的破坏、价值观念的转变、传承艺人的匮乏、保护资金的短缺等一些列问题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许多保护、传承的现实困难。依据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借鉴国内外大量的成功案例和我国目前的学术研究热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开发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 文章首先阐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国内外文献综述,再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相关理论,以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武鸣“三月三”歌圩作为具体研究对象,详细介绍了武鸣“三月三”歌圩的发展沿革、价值内涵及社会功能,分析武鸣“三月三”歌圩保护与开发的现状。针对这一现状,作者认为对武鸣“三月三”歌圩进行保护性开发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鉴于旅游开发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试图建立实现两者和谐互动的保护性开发模式,并提出进行保护性开发的相关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