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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制。这说明:海南自贸试验区是自由贸易港的基石,自由贸易港是自贸试验区的升级。所有自贸试验区的政策将在自由贸易港得以保留,并且更加开放自由。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发布,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第十条提出要在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出入境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制度以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通关便利化作为影响内外贸和出入境的重要制度,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有大量涉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可作为现阶段海南自贸试验区发展方向的指南,基于海南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进阶关系,上述政策文件中的通关便利化制度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通关便利化政策的基础。在不久的将来,海南将出台有关自由贸易港的总体方案,这一方案在自贸试验区政策的基础上加以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则将自由贸易港的总体方案核心内容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现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启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立法,从国家法律层面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通关便利化。本文在吸收《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基础上,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提出立法建议。本文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现状,分四章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通关便利化立法进行研究。第一章作为理论基础部分,研究海南自由贸易港和通关便利化的内涵和外延,将通关环节分为报关、查验、征税、放行四个环节,对比惯常的、海南自贸试验区的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通关便利化,得出何谓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通关便利化。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通关便利化是指因海南自由贸易港位于境内关外,省略了通关中的征收关税环节,同时在其他三个环节上探寻提升通关效率的制度。同时对通关便利化理论及其上位概念的贸易便利化理论进行研究,为后文“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立法提供理论支持,并且对海南自由贸易港通关便利化的当前立法情况进行分析;第二章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通关便利化立法的必要性;第三章探索亚洲范围内先进的自由贸易港通关便利化的立法情况,包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自由贸易港,继而结合海南的立法现状得出启示,启示中通过将先进自由贸易港通关便利化立法与海南自由贸易港通关便利化现状进行对比,发现海南自由贸易港通关便利化存在的立法问题;第四章结合上述启示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的立法建议,包括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立法名称、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通关便利化的基本内容两个方面,同时在文末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通关便利化部分的立法提出一些法条设计的设想,包括“一线放开、二线高效管住”的进出境货物监管配以负面清单管理原则、豁免关税、海南特色“单一窗口”、口岸监管部门合作和风险防控这五方面,建议在立法中将上述内容分为“货物贸易自由”和“风险防控”两个专章,以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通关便利化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