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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是我国卫生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后很长时间内还将继续担当基层卫生工作的主力军。2010年原卫生部《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要求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现状和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制定乡村医生配置规划”。2011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各地区根据国家政策制定了相应的乡村医生配置规划。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乡村医生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农村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对乡村医生服务数量和质量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因此,结合农村卫生服务需求及政策环境,分析乡村医生的需求和配置已经成为我国卫生人力资源研究的重点方向。本研究根据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的主要影响因素和乡村医生的主要工作职责,运用卫生服务需求法和工作任务分析法,分别对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需求量进行测算,并提出乡村医生配置标准和策略建议。本研究测算得出2013年我国乡村医生需求总量为164.9万人,其中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分别是39.9万人、75.6万人和53.2万人;推荐的全国乡村医生配置标准为1.88人/千农业人口,其中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千人口乡村医生数分别是1.48人、2.31人和1.90人。研究结果显示,整体层面,我国乡村医生的配置已经达到国家政策要求,但仍不能满足农村卫生服务需求对乡村医生配置提出的要求;地方层面,仍有部分省份没有达到乡村医生配置的政策要求,与乡村医生需求量相比,东部地区配置过剩,中部和西部地区配置不足。本研究对乡村医生配置提出以下建议:东部地区适当降低配置标准,中、西部地区提高配置标准;建立乡村医生配置的动态调整机制、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加强乡村医生质量配置,提高服务水平。本研究结果对各级政府制定和执行乡村医生配置政策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对于推进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具有一定现实意义,也是对我国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研究的丰富和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