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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属于资金高度密集的产业,需要不断的进行融资,与金融业的关系密切。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房地产融资渠道单一,银行贷款成为其主要的资金来源,房地产金融市场不完善,银行承担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发达国家与地区的经验表明,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不仅能有效的分散金融风险,而且它还可以为房地产业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提供新的融资渠道。从法律环境来看,REITs作为投资于房地产的产业基金,其操作过程中涉及《证券法》、《信托法》和税法等多部法律,它的发展需要取消现行相关法律中的障碍,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从市场功能方面来看,REITs作为房地产业的融资渠道,可以解决房地产融资单纯依赖银行贷款的问题,降低金融风险;从证券市场来看,REITs作为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丰富了证券市场上低风险产品的品种。同时还可以从运作方式进行分析,REITs是集合了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的资金并委由专业人员投资和集中管理,凭借其房地产和金融方面的专业知识,选择优质房地产项目投资的金融工具。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是绪论。介绍了文章的研究背景意义、以及研究方法和文章的基本框架,并对国内外的相关文献和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第二章是REITs概述。介绍了REITs的概念、类型和特点,并把REITs的概念与房地产信托和房地产投资基金这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进行了辨析。第三章是REITs的环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从法律环境、市场环境和运行机制三方面介绍了我国REITs的环境现状并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其中法律环境的问题主要是产业投资基金法和REITs专项法律的缺失,以及信托法、证券法、公司法方面的障碍和税收方面的双重纳税问题;市场环境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房地产市场和证券市场的障碍;运作机制中的问题主要是缺乏机构投资者和专业人才的素质有待提高。第四章是REITs环境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介绍了美国、日本、香港REITs的发展状况,深入探讨了其发展历程和环境,并对它们的成功经验进行了借鉴。第五章是完善REITs环境的建议。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完善法律环境、市场环境和运行机制的建议。法律环境方面的建议主要是出台产业投资基金法和REITs专项法律,同时修改相关法律中制约REITs发展的规定,并且修改税法避免双重纳税;市场环境方面的建议主要是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并进一步发展存量房地产市场,同时建立证券二级市场中REITs的交易平台并加大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和信用制度的建设;运行机制的完善建议主要是培育机构投资者和专业人才。第六章结论部分,对本文对我国REITs环境中的问题和相关完善措施进行了总结,并指出了本文的创新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