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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的基本职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其中培养人才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其生命线。教学工作处在学校各项工作的中心地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高校和高等教育永恒的主题。
为保证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教育部2003年启动了五年一轮的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计划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对我国所有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即将于今年上半年结束。由于我国开展高等教育评估的时间不长,仍处于初级阶段,因此水平评估在评估主体、评估指标体系以及评估具体的操作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这说明整个评估工作仍有许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只有找出这些问题并及时进行改正,才能就当前评估与社会发展的不吻合之处加以改善,为新一轮的本科院校评估提供宝贵经验和理论指导,也才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制度。
新一轮评估既要在这一轮水平评估的基础上进行修正和总结,又要注意根据形势变化而有所不同,实现中央与地方共同评估,以及高校内外部评估相结合等新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