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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消费占我国GDP的比重在二十世纪的七八十年代大体保持在60%以上的水平,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最终消费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截至到2010年,我国消费率为47%,而上世纪90年代世界各国的最终消费率水平的平均值大约在80%左右。我国的最终消费率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与俄罗斯、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及国情相似的国家相比,也是远远落后于上述国家。国民收入中消费的比重过低会造成较高的储蓄率,而较高的储蓄率又会带来高比重的投资,使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来拉动,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难以转变,并且由此导致我国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另外,还会出现国内流动性过剩的情况,进而刺激过度投资和资产价格膨胀,价格稳定面临潜在压力,这些问题都已经成为我国宏观经济中要面对的巨大问题和挑战,而消费不足就是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我国的最终消费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即政府消费和居民消费,对比最终消费中政府消费和居民消费的情况可以发现,在最终消费支出中政府消费所占的比重呈现上升趋势,并且政府消费支出占我国GDP的比重三十年来变化不大,以此得出结论我国最终消费不足是由于居民消费的不足引起的。国民收入的运动过程是,从初次分配得到初次分配收入,然后经过再分配得出可支配收入,可支配收入最终分为消费和储蓄。居民消费率下降与分配不均以及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下降等因素有关。利用中国统计年鉴中的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的数据,通过回归分析得出最重要的原因在与初次分配不均,初次分配过程中,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过低是造成我国居民消费率降低并长期处于低位的最重要原因。并且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的变动还能引起居民平均消费倾向的变动。扩大消费对于我国经济增长以及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有着重要的作用,而注重初次分配的公平程度,提高劳动者报酬的份额对于拉动消费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并且这也将对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使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因此,根据实证结果,本文建议应重视初次分配的公平程度,努力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将其提高到正常水平,增加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还要坚持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