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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在传统的建设模式下,工程投资、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往往难以得到有效保证。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国务院于2004年颁发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开始试行代建制。东莞在借鉴深圳工务局代建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成立了城建工程管理局,对市财政投资的政府工程项目实行专业化的集中代建管理。随着集中代建模式的不断发展,东莞市政府工程的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同时也规范了政府投资行为和建筑市场,加速了东莞城市升级和经济社会双转型的步伐。但不可否认的是,集中代建模式还处于试行阶段,仍存在很多的不足与缺陷。 本文通过对集中代建模式特点的分析,结合十多年来东莞市的实践情况,认为集中代建模式存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有利于控制工程投资、有利于保证工期进度、便于积累工程经验和有效减低腐败带来的投资风险等五个优势;同时又注意到该模式在实践过程中显现的不足与缺陷:一是代建单位的法律定位不明晰;二是代建职责没有厘清;三是代建模式过于单一;四是管理水平缺乏提升动力;五是缺少合同价格变动机制;六是人才容易流失;七是监督不够深入。为了使集中代建模式进一步完善,针对上述的不足之处,尝试提出了七点建议:一是明确定位;二是厘清职责;三是探索多元化的代建体制;四是建立弹性化的激励机制;五是完善材差补偿机制;六是打造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七是拓展监管深度、构建良性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