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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就业、经商,农村土地面临着广种薄收、弃耕甚至撂荒的巨大危机,土地流转应运而生,逐渐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并呈现流转速度加快、流转类型多样的新态势。本论文在回顾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历史变迁的基础上,以信阳市罗山县为例,选取罗山县土地流转具有代表性的十二个乡镇作为样本,通过查阅文献、设计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方法,获取了当前罗山县土地利用及土地流转现状的最新数据,并以这些原始数据及典型案例为支撑,对罗山县的土地流转模式进行了归纳概况。同时,选取了农民人均纯收入变化指数、土地产出值变化指数等六项经济指标,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和熵权法为各评价指标进行了组合赋权,计算出了罗山县三种主要土地流转模式产生的经济绩效,并对此进行了分析、评价和比较。本论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通过对200份有效调查问卷的分析表明,在土地流转农户中,绝大部分农户以转出为主,转入土地的农户较少。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受到非农收入、社会保障完善程度以及家庭可用劳动力状况的影响。(2)通过选取评价指标,构建了农村土地流转的经济绩效评价体系,并采用层次分析法和熵权法对罗山县的土地流转绩效进行评价表明,不同的土地流转模式,所带来的诸如土地产出值、规模经营面积、农民收入等方面的绩效也是不一样的。具体表现在:农户之间自发流转的得到的收益较低,土地产出值及规模经营面积也相对较低。在集体组织流转和股份合作流转模式下,土地流转的收益相对高一些,其中,以股份合作模式进行的土地流转各方面绩效为最高。(3)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经济效益的最主要因素,在于土地流转能否提高农村土地产出值及土地利用效率、能否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及是否能够增加农民收入。(4)根据罗山县土地流转中存在的流转程序不规范、流转市场不健全、流转价格偏低等制约因素,提出了以保障农民权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为原则,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主体、健全市场化流转机制、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强化政府监管与扶持、维护农民土地权利等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