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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招投标已有两百多年历史,我国招投标起步于较晚,第一步关于招投标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2000年颁布实施,招投标进入法制化轨道是中国招投标市场一个飞跃的发展。本文通过文献阅读法综述了目前招投标在我国物资采购和建设施工方面的现状,发现对招投标影响因素及存在问题均有一致的看法,很多学者对招投标程序以及评标方法都有较多研究,但大部分都是通过建立模型或复杂计算的方式进行分析评标,过程复杂,很难满足基层企业独立招标的需求。本文介绍了招投标制度流程,强调了依法实施招投标的重要意义,并列举了某电力企业内部的招投标管理规定和制度体系。阐述了企业内部公开/邀请招标、投标、评标和定标的基本流程,针对目前企业评标主观性太强的现象,如简单进行技术、商务打分,再结合各单位投标价格进行定标,经常出现打分与投标价格存在矛盾,导致决策结果由人为进行确定。因此,尝试引入价值工程理论,对其评标方法进行改进,确定评标的量化指标,尽量降低主观决策,提高定标质量。价值工程理论主要是强调“性价比”。根据实践经验和制度要求,在性能方面,招标方主要关注投标方技术实力、质量安全、施工工期三个方面,以此作为评标过程中的功能评价单位。价格则是完全以投标方的投标价格为基准。首先专家分别对投标单位各功能评价单位进行评分,根据功能评价单位权重计算功能评价系数,根据投标单位报价计算成本系数,各功能评价系数与对应单位成本系数的比值即为该功能评价单位的价值系数,通过加权方法获得每个单位的综合价值系数,最终,通过综合价值系数进行排名,确定中标单位。通过此种评标方法,减少了主观评价,强化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计算方法相对简单,具有可操作性,为基层单位自主招标提供了一套简单易行的评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