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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的文明程度也在不断提高,但是,与之相对的、人们本真的生活却在不断沉沦。科学技术在现代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人类生活的目的和手段渐行渐远。人们被束缚在这些复杂的手段上了,沉陷于这些琐碎的技术当中,淡忘了生活的真正目的。可是,生命对终极目的深深的渴求依然存在着,无论它被掩藏的多么深。叔本华曾经极具前瞻性地说过,他的哲学不属于他那个时代,他那个民族,而是超越时代的,而是属于全人类的。他的哲学主要关切的就是:生命价值、个体的生存处境和自我拯救的可能性。这是一条通往自在之物的道路,是对绝对存在的追寻。 叔本华哲学思想的核心就是:这世界的一面自始至终是表象,正如另一面自始至终是意志。世界的本质是意志,生命的本质也就是意志。换言之,既是表象,同时又是意志;既是现象,同时又是本质。“自我”的二重性是这一切的可靠保证。叔本华明确指出:意志主体与认识主体的同一性是他的全部形而上学的基石。根据律学说是叔本华哲学思想之基础。对表象世界的认识是服从根据律的认识,对意志的认识是摆脱了根据律以后的直接认识。 对于叔本华来说,充分根据律是先天意识着的、客体所具一切形式的共同表达。它是一切知识的基本原则,一切科学的基本原则,也是哲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它源自我们的认识功能,是对人们所具有的不同种类的认识功能的共同表述。正是以此而获得了对现象世界的把握,或者说是以此而创造了现象世界。叔本华将主体对象划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直观的、完整的、经验的表象层次;第二个层次是抽象的表象层次,即概念;第三个层次是表象的形式部分,即空间和时间的纯粹直觉;第四个层次是内感官的直接对象,即意志主体。它们在主体方面的对应物就是人们的认识能力,分别是知性,理性,感性和自我意识。这些认识能力的活动形式(这是从主体方面来说的)或者说这些表象与表象之间的联系方式(这是从表象方面来说的)就是根据律所要表达的。依次为关于生成的充分根据律(因果关系);关于认识的充分根据律(理由律);关于存在的充分根据律;关于行动的充分根据律(动机律)。它们来自整个认识能力的同一个原始性质,所以它们才能有根据律这样的共同表述。但是,它们究竟也是在根据律这样一个共同名称下的很不相同的四重形态,因此,它们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并且,它们也只在相对应的表象层次内才有效。一个思辨的哲学家必须区分他所谓的根据到底是哪一种,哲学上大量的谬误正是来自于对根据律的超范围的使用或者是根据律各形态之间的混淆。若是如此,就无法获得一些本质的、牢固的和真实的见识。 在叔本华看来,充分根据律既是主体与客体的共同界限又是科学与哲学的共同界限。因为,一切科学的内容无非都是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在根据律这条线索上的关系,而纯粹的哲学是从一切科学止步的地方,甚至连根据律也不能前进一步的地方,以不同于科学的方式开始考察的。换言之,科学的考察是符合根据律的考察;纯粹哲学的考察是超越根据律的考察。借助于海德格尔,可以更深刻地揭示出:根据律与根据的本源关系。根据源起于自由,自由乃是根据之根据,自由乃是此在之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