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行刑社会化的广泛发展,社区矫正制度被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实施,西方社会对相关理论的研究己略有成果,而我国在社区矫正方面研究较少,但可喜的是我国早在2002年8月即开始在上海部分街道进行社区矫正的试点实践工作。本文所讨论的社区矫正,简单地说,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完成社会化的教育矫治。本人借上海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十周年及2012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201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高两部)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施行之际,以社区矫正制度为研究课题,对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的进一步完善和施行发表粗浅看法,以此撰写学位论文。本文试图通过对社区矫正概念、理论基础、价值的研究,通过对国内外社区矫正制度的比较,对目前我国施行的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评析,最终的目的在于督促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及其执行体系、配套制度的尽快出台,从而促进行刑权的统一。本文分为引言、结语及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社区矫正制度概述。主要内容包含社区矫正的概念、理论基础等基本问题,从而发现社区矫正制度的价值,体现引入社区矫正制度对人类社会的积极作用。第二部分为国外社区矫正基本制度的比较与分析。论述两大法系国家社区矫正基本制度及与我国现行社区矫正制度的差异。第三部分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与缺陷。论述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在组织网络、法律规范、工作队伍方面的现状与缺陷,社会发展的要求促使目前我国应当在刑事诉讼法中完善社区矫正的立法。第四部分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体系的构建。包括建立社区矫正机构、完善与补充社区矫正执行制度,扩大社区矫正适用范围及制定《社区矫正法》等。第五部分为社区矫正配套制度的建立。如检察院监督制度、社会工作与志愿者组织参与制度、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机制以及社区矫正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