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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良资产是指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的,不能及时给商业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贷款。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数字,截止2004年一季度末,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89万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9.15%,数字触目惊心。不良资产己经成为当前中国银行中的极大隐患,不仅严重制约着银行商业化改革的进程,还威胁着金融系统和经济系统的安全性,阻碍着中国经济下一步的发展与改革,久拖不决将会使问题日趋严重,甚至极有可能酿成金融危机。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则是复杂而特殊的。从产权角度看,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都不是独立的产权主体,他们实际上是同一个产权主体,正是这种传统的国有制产权制度导致了银行严重的不良资产问题,不良资产危机实质是一种体制危机,是传统的国有产权制度运行的必然结果。同时,国有银行仍沿袭国家机关管理体制,未能建立起现代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造成经营成本过高和管理效率低下,加之社会保障制度、法律制度等环境因素的不完善,也对不良贷款的形成产生重要的影响。 由于不良资产问题是一个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问题,以美国为首的欧美等国家于90年代初就进行了银行重组,基本上完成了银行不良资产的化解工作,我国对银行不良资产的清理、分类、剥离等资产重组工作才刚刚开始。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国外化解银行不良资产的经验和启示,无疑对我国具有借鉴和良好的示范作用。在比较日本、美国、东欧各国以及马来西亚等国在处理不良资产的举措后,笔者认为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各国往往并不单一使用某种方式,而是根据本国银行业的具体情况,综合采用多种方式,以求达到处理结果的最优。不良资产的化解并没有一个世界通行的模式,各国的经验只能参考、借鉴,而不能照抄照搬。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带有明显的政策和时代特征,从而决定了我国化解银行不良资产不能照搬国外经验,而要根据我国的国情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银行资产化解之路。我国现行的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模式以及具体采取的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自有其合理性,但它们并非“救世主”,若无法从体制上进行改革与创新,它们可能无法发挥出预期的功效。 针对我国不良资产的现状,笔者认为,应当从体制改革的根源入手,通过产权制度的改革,建立起以国家拥有投资所有权和银行拥有法人财产权为基本特征的新型产权结构,改变政银不分,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过度行政干预的格局,明确“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是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的方向,并且加大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力度、完善经济秩序、加强法制建设和重塑信用环境,为银行、企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与此同时,应加强银行业自身建设,发展非国有经济分流不良资产,改变国有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收入结构。只有通过宏观和微观方面的大量改革和制度创新,方能使这一问题得以根本解决,它是一个长期的制度变迁的过程,不可能一嫩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