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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的条款虽然写入了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但在由220多个国家和地区组成的星球上,只有不到10%的政治实体由女性主导。活跃在政坛上的女性往往被称为“风景”,这个词在强调女性的美丽外,也包含了“物以稀为贵”的意思。作为人类繁衍的基础以及人类群体的一半,女性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然而,她们在经济上、政治上和社会中的作用是被忽视、被贬低与被压制的。除了要承受来自种族、阶级的压迫之外,她们作为一个性别群体还要承受来自男权世界的诸多压力。[1]“女人”似乎成了“弱势”的代名词。而性别的歧视与压迫,自然成为女性觉醒、女权主义运动勃兴的现实动力。在17、18世纪的欧洲,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以及个人主义、自由平等为核心的启蒙思想与理性潮流的崛起,女权主义运动在欧美各国蓬勃兴起。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女权运动更是出现以争取妇女选举权为主题的第一次高潮。在此背景下,世界妇女的时代感与参政欲不断增强,女性自我意识和自我价值观因此得到进一步发掘,他们普遍认识到,妇女参政是妇女权利的一个重要的标志,是实现自我价值、确立社会地位的途径。从女权运动强大的西方到保守势力强大的南亚东方,都出现了一大批女性政坛群体,女性领导遍布世界各地。妇女参政成为一个重要的妇女发展和世界政治发展趋势。在世界范围内,妇女参政最充分的地区非北欧莫属,北欧五国(丹麦、芬兰、冰岛、挪威、瑞典)妇女参政水平位居世界领先地位。而北欧工业革命起步晚,女权运动兴起的时间也因此晚于英、法等国。但很快显现出后来居上的势头。这其中有世界女权主义运动的影响,同时积极采纳社会性别主流政策,在保障妇女参政政策方面实行配额制,还有福利制度的发展也成为妇女参政的有力保障。这诸多因素使北欧发展成为当今世界上妇女参政最充分的地区,成为妇女参政的良性典范。北欧有很多我们应该去学习的经验,而其中国家的社会政策是如何影响妇女在社会中地位的问题更值得我们去思考研究。社会性别意识在国外的研究已经很充分,并在实践中得以贯彻实施。但对于我国却是个全新的领域,当我们涉入其中,才发现在我国男女不平等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且根深蒂固,这种陈旧观念直接影响我国妇女参政步伐。中国女性自20世纪初就开始叩问女性政治权利,虽有一定的发展,但我国妇女参政的总体水平在世界范围内还是不高。妇女参政水平高低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一国政治文明发展程度,妇女权利的缺失的发展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发展。社会的真正进步应该反映在社会各层面、各领域的协调发展。因此,应打破社会对女性的诸多限制,建立以后利于男女协调发展的社会机制,以激发女性无限潜能,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本文选从妇女参政水平较高的北欧入手,探究其促进妇女参政的积极因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以期能为提高我国妇女参政水平提供理论和现实依据。本文拟从多角度考察北欧妇女参政状况入手,分析其妇女参政的历史及现实制约因素,试图揭示“北欧模式”的本质内涵,探究妇女参政权实现的有力措施,以期对拓展我国妇女研究的思路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