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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排斥是反映城市贫困多维性、相对性的新概念。从社会排斥视角研究城市贫困,目的在于了解中国城市家庭社会排斥的状况,城市贫困与社会排斥的对应关系,社会排斥各维度间的关系,探索影响社会排斥的相关因素,提出消除社会排斥的政策建议。
根据社会排斥的理论,利用兰州、白银与西宁三城市社会救助监测项目调查问卷的数据,遴选了包括基本需要、社会支持、社会服务、政治参与四个维度19个指标的社会排斥测量指标体系,对我国城市贫困进行了社会排斥操作化。采用加权平均法构建了社会排斥指数,确立了以各维度排斥指数分别高于对应维度指数最高值的60%以及家庭至少经历3个及以上维度数的排斥作为排斥划分的标准。利用二分类变量的Logit回归模型对家庭遭遇社会排斥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分析。
兰州、白银和西宁三城市社会排斥水平都比较低,兰州市为0.1505、白银市为0.1352、西宁市为0.1463。从城市家庭被排斥的维度数分布看,家庭经历排斥的维度数分布均呈两头少中间多的特点。根据家庭被排斥的划分标准,三城市被排斥家庭所占的比例兰州市为28.94%,白银市为30.40%,西宁市为20.54%。
贫困家庭各维度排斥指数均高于非贫困家庭。三城市贫困家庭与非贫困家庭基本需要维度排斥指数的倍数从2.45至5.33倍,社会服务维度排斥指数的倍数从1.9至3倍,社会支持维度排斥指数的倍数从1至1.5倍,政治参与排斥指数的倍数均略高于1。从全部维度看,被排斥家庭是贫困家庭的比例兰州市为95.1%,白银市为94.0%,西宁市为94.7%。
社会排斥各维度相互影响。基本需要与社会服务的相关系数为0.441,基本需要与政治参与的相关系数为0.1766,社会支持与政治参与的相关系数为0.1979,基本需要与社会支持的相关系数为0.1102、社会服务与政治参与相关系数为0.1205。社会服务与社会支持间的相关系数为0.0164。
家庭民族成份对社会排斥的影响是不显著的。与具有城市户口的家庭相比,农村户口家庭遭受社会排斥的对数机会比为0.6008。与夫妇一孩或无孩家庭相比,夫妇两孩家庭发生社会排斥的对数机会比为0.3744,三代同堂家庭发生社会排斥的对数机会比为0.278,单亲家庭发生社会排斥的对数机会比为0.4198,老年家庭发生社会排斥的对数机会比为0.198。与大专学历相比,家庭主要劳动力学历水平在初中及以下的家庭发生社会排斥的对数机会比为0.8482,高中高职学历水平的家庭发生社会排斥的对数机会比为0.5788。与2人就业家庭相比,零就业家庭发生社会排斥的对数机会比为1.2964,离退休家庭发生社会排斥的对数机会比为0.758,1人就业家庭发生社会排斥的对数机会比为0.5013。相对于非省级城市而言,省级城市发生社会排斥的对数机会比为0.3891。与有医疗保险的家庭相比,没有医疗保险的家庭发生社会排斥的对数机会比为0.7499。
社会排斥不仅反映了城市贫困的物质层面,还反映了城市贫困家庭在社会服务、社会支持、政治参与等方面的权利不足。样本城市社会排斥程度比较低,但被排斥家庭占的比例比较高。样本城市被排斥家庭与贫困家庭的对应程度非常高。城市社会排斥兼有分配性和关系性。除家庭民族成份外,户口类型、家庭结构、家庭主要成员学历、就业状况、城市行政级别、医疗保险等均是社会排斥的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