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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我国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矛盾。然而,受社会多方面因素的作用,比如:国际形势、人口质量、道德等,以致于有效的法律文书在现实情况下难以真正的发挥效力,这就极大的增加了人民法院的执法压力,执行难问题日益突出,逐步演变为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所谓执行难,是指在法律体系的约束下强制去实施,而且被执行人有履行责任和义务的能力,然而,因为受到外在各类因素的干扰和阻拦,导致执行不利的一种司法态势。执行难现已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其主要表现在特殊主体难碰、被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协助执行人难求等方面。解决执行难,必须全方位综合的分析执行难的成因,了解执行难形成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具体从法律意识、政治经济体制、社会发展程度、相关法律制度等诸多方面进行研究。解决执行难,必须健全立法体制,使化解执行难有法可依;必须建立加快执行体制改革,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同时努力打造诚信社会,推动国家层面的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具体而言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必须要在国家政府等机构的领导下,采取有力的措施来促进法律执行体系的完善和健全,淘汰落后的机制和管理手段,提高执法队伍的人员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使其走向正规化和权威化,设计出有效的执行信息排查和监督机制、建立科学的执行处罚体系,同时,对配套设施投入一定的资金、人力和物力,减少执行的阻力,充分发挥执行的优势和有利条件,并及时制定有效的措施来解决执行过程中暴露的弊端和不足,计划在二、三年内争取完成以下建设任务:减少被执行人故意逃避责任,排除外界影响执行程序的因素;抵制人民法院对执行不够重视、执行态度不严谨、没有依法执行等情形;消除执行步骤由于没有财产提供而终止的现象,避免出现由于配套设施不够完善而阻碍执行的问题;在法律特定的时间范围内,能够提供财产,而且执行案件按照程序完成,人民群众对任务的执行结果比较赞同和支持,人民法院在社会上的地位明显提高,司法的效力愈加明显,要形成被执行人自愿承担执行责任和义务,法院强制执行作为陪衬的大好格局,提高案件执行的透明度,真正的站在人民群众的利益上处理执行事务,全力推进各项执行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