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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的“非典”在我国兴起了一轮行政问责,“行政问责”开始走进公众视野;随后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温州动车出轨”事件等多起震惊全国的重大安全事故,更是在全国掀起了一场影响深远的“问责风暴”,中央和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学术界也因此掀起了对行政问责制的研究热潮,行政问责制已经成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最新看点。然而,由于固有官本位思想的束缚,我国在行政问责制的实施中,制度体系建设与相关制度的实施依然存在主体不明、责任不清等问题。风暴效应过后应该认真思考如何让行政问责能够更加制度化,使其成为常态化的政治制度,更有效规范和监督政府及其人员的行政行为。因此,本文在阐明行政问责理论的基础上,对当前广州市国土资源系统行政问责的现状进行分析,查找、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分析造成问题的成因,并通过对国内外行政问责制度的比较借鉴,更为深入和细致的研究、探索完善广州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问责的对策建议。本文运用了政治学、管理学和法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方法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等对当前地方政府行政问责制进行研究。其中,本文第一章绪论介绍了研究背景及意义,对国内外行政问责制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综述,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的难点与创新点。第二章界定了行政问责的概念,分析了行政问责的基本内容和构成要素,介绍了国土资源系统行政问责的主要内容及主要特点,并对行政问责的理论基础进行阐述。第三章通过对广州市国土资源系统行政问责现状进行分析,以此分析查找广州市国土资源系统乃至全国行政问责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第四章通过分析研究国内外现行地方政府行政问责相关法制及行政问责具体实践等,从提炼可吸收借鉴的地方。第五章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广州国土资源系统行政问责制度的对策和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广州市国土资源部门为落脚点,立足于寻找一个充分发挥行政问责影响的相关环境与制度安排,以此为“窗口”分析行政问责实际执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探索其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具有针对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地方政府乃至全国的行政问责提供经验借鉴和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