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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和国务院43号文(国发[2014]43号)之后,政府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国外PPP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合作价值和合作关系的探讨,英国PPP项目的评估和相关政策的制定被大多数PPP推广国家所效仿和学习。我国的PPP相关研究是在2014年的43号文之后正式开始的,主要集中于PPP理念纠正、政府信用探讨、PPP业务知识强化三个方面。经过对我国PPP研究的回顾和总结后,发现将国外PPP研究理念和实践经验因地制宜地运用尤为关键,从公共管理学科视角来研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也尤为必要。本文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和PPP基本理念,以陕西省延安市为对象,对当前延安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所面临的问题进行研究。延安市具有丰富的矿产资源、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旅游资源,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平台广阔。宏观来看,延安市PPP项目的实施在各行业间是不平衡的,在各行业内是不充分的。微观层面,延安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存在的问题包括物有所值评价形式化、财政承受力评估模糊、公众参与程度低、民营资本参与程度低、民营与国企被不公平对待、风险分担不合理、相关制度法规不完善、合同意识淡薄、政府信用透支。物有所值评价形式化、财政承受力评估模糊和公众参与程度低,三者的本质原因是合作(PPP)中存在的不公开的错误观念;民营资本参与程度低、民营与国企被不公平对待和风险分担不合理,三者的本质原因是合作(PPP)中存在的不公平的错误观念;相关制度法规不完善、合同意识淡薄和政府信用透支,三者的本质原因是合作(PPP)中存在的不守信的错误观念。对于合作中不公开的错误观念,可以借鉴《韩非子》的循名责实思想,对于问题的纠正,一是严格审核可行性论证,二是完善公众参与和信息披露机制,三是优化监督问责机制。对于合作中不公平的错误观念,可以借鉴《大学》中的絜矩之道,对于问题的纠正,一是鼓励和吸引民营资本,公平对待民营和国企,二是实现双方合理地风险分担,三是处理具体矛盾时换位思考,四是面对利益分配时换位思考。对于合作中不守信的错误观念,可以借鉴我国古代的契约精神,对于问题的纠正,一是提倡和发扬契约精神,二是从始至终遵守合同规定,三是完善PPP相关制度和规定。对于延安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问题的处理,循名责实、絜矩之道、契约精神三者三位一体,相互作用,切实做到循名责实,真正把握絜矩之道,提倡发扬契约精神,其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