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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发展作为整个人类历史和社会进程的一部分,历来都受到各个国家和地区的高度重视。在城乡统筹发展的过程中,既有城市和乡村自发的客观发展过程,也有人类适时干预的主观发展过程。从某一角度来说,整个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也就是城市和乡村不断的自我统筹发展和人为统筹发展的过程,因此,海峡两岸的城乡统筹发展也不例外。海峡两岸自1949年国民党政权迁台后,形成了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下特殊的城乡统筹发展历程。虽然海峡两岸的社会制度不同,而且还有近40年处于隔绝状态,但是海峡两岸在城乡统筹发展方面却有许多相通和共同的地方。经过60多年的发展,海峡两岸的城乡统筹发展都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尤其是台湾地区的城乡统筹发展,已进入了较为成熟的阶段,其中许多经验都值得大陆地区学习和借鉴,这也正是本论文的立意之处。在海峡两岸城乡统筹发展的历程中,都经历了大致相同的阶段,也就是萌芽认知、探索学习和发展提高三个阶段,而且每个阶段的过程和内容基本上大同小异,只是二者在各个发展阶段的时间先后、阶段长短方面有所不同。为达到城乡自然和谐的统筹发展,海峡两岸的相关部门在城乡发展的各个阶段分别制订了不同的政策,以提高和加快海峡两岸城乡统筹发展的进程和质量。这些政策既包括各种法律法规,如海峡两岸都出台的《土地法》,大陆地区的《城乡规划法》、台湾地区的《都市计划法》等等;也包括政府部门的各项政策性法规,如台湾地区的《农村再生条例》、《都市更新条例》,大陆地区历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国务院及各部委下发的有关城乡发展的各种意见、通知等等。为使这些政策能够有效地贯彻执行,海峡两岸分别制订了相应的各种城乡统筹发展措施,这些措施既包括战略性、长远性的措施,也包括战术性、中短期的措施。而且这些措施有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海峡两岸的城乡统筹发展起到了非常明显的促进作用,当然有些措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没有实施或者未完全实施。在这些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实施各种有效的措施,目前海峡两岸的城乡统筹发展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为海峡两岸的城乡居民提供了较为适宜和舒服的生活环境、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当然,其中有些方面的发展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也在所难免。这些政策的制订、措施的出台都需要有一定的理论作指导,否则没有一个完整或者系统的理论,任何政策的制订都只能成为无源之水,任何措施的实施也都只能最终沦为空谈。由于海峡两岸的城乡统筹发展理论基本上都是学习、借鉴国外的城乡统筹发展理论,所以这些理论在本质上都有一定的相通之处。海峡两岸的城乡统筹发展在实践中不断地丰富和深化,逐渐形成了比较适合各自的一套理论体系。特别是台湾地区经过多年的实践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和系统的几个重要理论,这些理论对促进大陆地区城乡统筹发展理论的进一步提高和成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而大陆地区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城乡统筹发展理论的基础上,也形成了一套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城乡统筹理论。因此,本文通过对海峡两岸城乡统筹发展理论的比较研究,以及对海峡两岸城乡统筹发展历程、法规政策、发展现状等方面的比较,提出了一个既有台湾地区城乡统筹发展理论优点、又有大陆地区城乡统筹发展理论长处的新的城乡统筹理论,希望能够为目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大陆地区的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一个较为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城乡统筹发展理论。并期待在这个新的理论指导下,大陆地区能够抓住城乡统筹发展的大好机遇,使大陆地区的城乡统筹发展不断地得到提高和完善,为大陆地区的城市化进程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为大陆地区最终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城乡居民真正享有同等待遇提供一个参考和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