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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次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这是执政党首次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纳入行动指南,不仅体现了执政党对建设法治国家的深刻理解,更是对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的新要求。本论文以十八大首次提出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切入点,以全面依法治国为研究背景,以各级领导干部为研究对象,以十八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为研究重点,以实现领导法治化为研究目的。在研究过程中,既看到了法治领导建设取得的成绩,又进一步审视法治领导面临的问题,并解读法治领导建设的基本要求,由此探索法治领导的有效实现途径,最终达到实现法治领导的目的。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法治领导的研究意义。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法治领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第三部分概述了法治领导的基本要求。第四部分浅谈了法治领导的实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