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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刑罚化是当前国内外法学界讨论的热点话题,非刑罚化的相关改革是一项迷人的前景构想,然而如何使它进一步的完善并且能否经受司法实践的检验,一直是一项困惑法学界的难题。对于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的司法探索阵地,是否能够进行非刑罚化改革,如何在缺乏足够的、具体的法律规范的现实中探索,给未成年轻微犯罪人一个非刑罚化处置的机会?如何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实现中国未成年人非刑罚化处置的本土化?这些都是摆在人们眼前不得不思考的问题。本文围绕上述问题,分成三个主要部分进行论述。非刑罚化处置的概述;对于未成年轻微犯罪人非刑罚化处置的比较研究;对于未成年轻微犯罪人适用非刑罚化处置的现状分析及思考和建议。在第一部分“非刑罚化处置的概述”中,首先通过对非刑罚化这一概念的三种观点表述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对非刑罚化适用主体、范围以及选择路径三方面的对比,得出较为全面、准确的非刑罚化定义。在此基础上,将非刑罚化与相近概念非监禁刑、非犯罪化和保安处分等进行比较,明确非刑罚化的概念范畴。非刑罚化具有其刑罚论、刑事司法政策以及刑罚经济理念方面的理论基础,是目的刑主义思潮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刑法谦抑思想的必然体现,是刑罚经济理念的表现。并且,非刑罚化这一项在成人司法领域受到质疑的改革,却在少年司法中有特殊的意义:未成年人特殊的身心特点告诉人们不能沿袭成人司法的惩治惯例,未成年人犯罪日益严峻的现实与如何构建和谐社会迫使思考应对的策略,未成年人非刑罚化改革可以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第二部分“比较分析”中,主要通过四方面进行分析,首先通过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在适用非刑罚化处置上的区别,得出虽然对未成年人适用范围略宽于成年人,但是其实现途径极为狭窄,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广泛适用;其次通过是否对轻罪未成年人的非刑罚化措施适用比较,得出轻微犯罪未成年人适用非刑罚化措施应当是普遍,而非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则应当是个别;再次通过对同样轻微犯罪未成年人适用刑罚和非刑罚化处置的比较,得出后者与前者相比既避免被贴上犯罪标签,且重犯率要远低于前者;最后将非刑罚化的利弊进行辨析,明确将非刑罚化的适用范围限于未成年轻微犯罪人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非刑罚化的积极作用,避免其可能带来的弊端,具体诠释为何要对未成年轻微犯罪人普遍适用非刑罚化处置。第三部分“现状分析及思考建议”,主要以目前未成年轻微犯罪人占到未成年人犯罪的实际比例以及其中适用非刑罚化的比例为研究出发点,着重分析阻碍非刑罚化推进的四类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在此基础上,提出对全面构建未成年轻微犯罪人的非刑罚化处置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总之,本文主要以非刑罚化在少年司法中的萌生、实践为切入口,分析未成年轻微犯罪人非刑罚化处置的必要性,总结未成年人非刑罚化的本土化特色,并对实际探索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反思和建议,抛砖引玉,力图推进未成年人非刑罚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