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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行业是密切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行业,而近些年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反映了我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严重现象。食品安全属于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范畴,随着全球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企业行为对外界的影响越来越大,公众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对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美国是关注社会责任领域较早的国家,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完善,社会责任报告实践积极,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很严格。本文选择将我国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与美国的进行对比,通过对比以借鉴美国经验为提高我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水平以改善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现状提出建议。本文以我国所有发布过社会责任报告的38家食品企业和美国财富五百强的23家食品企业为研究对象,详细阅读了这61家企业的最近一期社会责任报告,采用描述性统计法、内容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对两国样本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对比分析,指标参照了国际GRI-3和《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的基础上建立,分为内容和形式两个零级指标、八个一级指标和十七个二级指标,并选择了六份有代表性的样本报告进行解读,最后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就要求提供社会责任报告与样本企业进行沟通。通过以上研究发现:第一,我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出现晚、获取较难、网站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少;第二,我国样本报告中的信息不够全面,没有体现对全部利益相关者的完整责任内容;第三,我国报告的易读性性、及时性、可比性、可靠性、完整性、中肯性与美国相比有一定的差距;第四,两国报告的量化信息都较少。之后,对差异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包括我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相对薄弱、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约束不足和社会各界的督导作用较差。最后,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包括宏观上的完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和加强法律社会的规范监督,微观上的在报告中增加获取方式的说明等,编报上加强社会责任报告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加大篇幅、增加外部审验、在报告中增加食品安全成本信息披露等。本文的创新体现在选择与美国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对比和提出了基于IS022000和会计计量方法的食品安全成本披露的想法。本文的局限有,结合GRI-3和CASS-CSR建立评价指标的科学性有待探讨、对内容完整性的打分具有主观性、基于IS022000和会计计量方法提出的食品安全成本体系有待完善以及缺少纵向的比较和样本量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