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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体制改革带来了房地产业的空前繁荣,也给我国城镇居民带来了巨大的住房压力。由于当前城市房价的持续上升和政策调控的乏力,商品房的价位远远超出了城镇大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购买能力范围,住房保障成了这部分家庭解决住房困难的重要途径。而从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现状来看,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其中住房保障对象划分不合理表现的尤为突出。住房保障对象作为住房保障制度的获益者,同时也是保障政策制定的基础,对其进行合理的划分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目前国内学界在这方面的研究数量较少,深度也不够,存在理论滞后的不足。本文对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划分的研究以住房公平理论为主要理论依据,同时结合了住房保障理论和住宅过滤理论等相关理论。在此基础上,文章对现行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及其保障对象的发展演变过程进行了具体分析,阐述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住房公积金等主要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现状,同时揭示了住房保障对象划分不合理造成的保障范围偏小、保障对象错位和“夹心层”保障缺失等问题。为了对城镇住房保障对象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本文选取了剩余收入法和房价收入比法来对住房保障对象范围进行确定,并选择南京市作为实证研究区域。通过计算最终得出,南京市城镇住房保障对象从收入角度考虑主要包括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共计占到城镇家庭总数的40%。然后,一方面,根据保障对象划分中的影响因素来具体界定住房保障对象在收入、住房和户籍等方面需要具备的条件;另一方面,根据住房保障基本保障方式的特点和适用人群来区分住房保障范围内的城镇家庭,分析他们对住房保障的不同需求。最后,文章提出了合理划分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措施建议。首先,在划分住房保障对象时应当遵循公平效率兼顾、适当保障、动态调整和因地制宜等原则;其次,需要通过建立居民收入和财产申报制度、住房储蓄制度、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制度等措施来真正的合理划分城镇住房保障对象。总言之,对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合理划分的最终目的在于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