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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量占外贸总量的比重一直在下降,从1995年的8.2%下降到2005年的3.6%,过去10年中,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年均增长率约8.3%,远低于外贸出口的年均增长率17.7%,现实数据所隐含的问题不容我们忽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现状堪忧。另一方面,解决三农问题,农民增收是关键,而农民增收依靠的国内市场在短时间内难有突破,在农产品连年丰收的大环境下,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成为必然选择之一。本文的选题意义就在于:中国虽然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五大农产品出口国,[1]但中国农产品出口信贷支持的实践经验有限,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不完善,本文旨在通过对比研究中外的农产品出口信贷制度的异同达到两个目的——首先,从理论上完善中国出口信贷制度研究;其次,在实践上对中国农产品出口信贷制度得构建提出自己的见解。这也是本文的创新点之一,即从农产品的角度切入出口信贷制度研究。除去前言和结论部分,本文共有五部分构成。文章第一部分对出口信贷制度做了宏观介绍。通过历史研究的方法,从出口信贷制度的发展史入手,分析出这项制度的目的就在于推动本国产品的出口,促进本国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升级,本质上属于扭曲国际贸易的国家出口支持措施。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出口信贷制度逐步发展成“三条线”——出口信贷、出口信贷担保和出口信用保险,这三项制度各有特点,在实践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能。文章第二部分对出口信贷制度下的出口信贷、出口信贷担保和出口信用保险分别进行法律分析。此处实证分析的方法必不可少,本部分主要借助了WTO所作出的两个裁决,即巴西诉加拿大支线飞机出口补贴争端和巴西诉美国棉花补贴案进行法理分析;通过对这两个案例的研究,我们可以知道,一是官方政策性金融机构,如出口信贷机构的设立,其与具体某项贷款是否构成补贴没有必然的关系,关键是机构的盈亏保持平衡;二是出口信贷担保和出口信用保险免于补贴起诉的关键在“保险(费用)收入”与机构“运作成本”保持平衡;三是在WTO削减步骤明确之前,出口信贷制度的构建需要透明化、制度化。在坚持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出口信贷制度完全具有可行性和合法性。文章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美国、澳大利亚和意大利的农产品的出口支持政策和先进经验。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说明三个国家的政策和机构设置各有特点;但都有我国需要借鉴、学习的地方,最后得出结论:结合我国国情,先进的国际经验要学习,落后但能给中国以启发的不先进的国际经验也要借鉴。文章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中国农产品出口和农产品出口信贷制度的现状与意义。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本部分引用了大量的统计数据,通过这些数据分析彻底透析中国农产品出口的特点,可以成为将来制度完善中不可或缺的依据;由于中国农产品出口意义重大,但农产品出口信贷制度并不发达,措施有限,且集中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信用保险公司运营,缺陷显而易见,例如,支持规模小、缺乏专业性、“三个项目”发展不均衡,没有紧跟世界潮流。第五章由此展开。文章第五部分集中阐述如何完善我国的农产品出口信贷制度。这是本文的创新点之二。出口信贷制度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国外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我国农产品出口信贷制度下出口信贷、出口信贷担保和出口信用保险三项内容的发展应当是齐头并进、有所侧重、各有特点。首先,完善出口信贷,主营直接贷款业务,以及风险较高的融资业务。其次,规范出口信贷担保,设立专门的针对农产品出口的信贷担保机构,使其制度化与法律化,规范运营,保持盈亏平衡以有效避免反补贴诉讼,同时逐步引进商业机构参与其中。最后,发展出口信用保险,这是国际上出口信贷制度发展的主要趋势,虽然这项制度的资金可以由商业机构投资,也可以来源于政府,但其运营商业化程度较深,有较强的盈亏平衡能力;特别是在农产品出口规模继续扩大的基础上,对商业性保险机构也具有很强的吸引力,进而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国家政策的执行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