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美国有关审查企业合并的实质性标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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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发轫于美国的第六次企业合并浪潮迅速席卷全球市场,企业合并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的热门话题。凡事都具有两面性,合并活动在帮助企业短期内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扩大参与合并企业的市场份额,造成市场集中水平提高,并可能形成垄断或垄断趋势。因此对企业合并活动进行监管一直是各国反垄断法的一项重要内容。美国作为反垄断法的“母国”,其控制企业合并的理论及实践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本文在详细阐述美国有关审查企业合并的实质性标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对我国这方面的法律制度及2007年新颁布的《反垄断法》进行评析并提出建议。全文共分前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包括三章:第一章美国审查企业合并的实质性标准的相关理论。这一章详细介绍了美国反垄断法中企业合并和美国审查企业合并的实质性标准的定义、分析了美国审查不同类型企业合并所持有的不同态度,并简要介绍了美国两大经济学派的竞争理论及其对控制企业合并立法的影响。第二章美国有关审查企业合并的实质性标准的制度。该章共分七节,先是简要介绍美国一百多年来颁布的审查企业合并的相关实体法律,然后从六个方面详细分析这些法律法规中关于审查企业合并的实质性标准的相关规定,从而建立起一个立体的多层次的审查企业合并的实质性标准制度。第三章美国有关审查企业合并的实质性标准的制度对我国立法的启示。这一章共有两节:第一节对目前我国涉及审查企业合并实质性标准的三部已生效法律规范进行了分析,并总结目前我国此方面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第二节则将2007年新颁布的《反垄断法》第四章“经营者集中”的相关规定与美国有关审查企业合并的实质性标准的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提出意见及个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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