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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起源于美国,作为金融创新和产业创新结合的产物,私募股权投资为新兴企业提供创业和持续发展所需的宝贵资金,催生新的产业,促进产业结构和消费水平的升级,扩大就业机会。发达国家的经验与数据证明,私募股权投资对于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与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相吻合,由此产生了关于政府涉足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讨论和各种模式实践,政府引导基金正是其中之一。由于政府在政治、经济、社会中的特殊地位,使得其一方面要发挥信息优势以克服“市场失灵”,发挥“杠杆作用”撬动民间资本,同时又避免与私人部门发生直接竞争,造成与民争利的“挤出效应”。因此,引导基金在模式设立上存在着诸多的限制性规定。同时,国内引导基金模式的实践较为短暂,引导基金目前承担着创业投资引导和战略产业投资引导的职能,在运作机制上,单纯的政策性引导基金居多,与市场化相去甚远。政府引导基金往往以“母基金”(Fund of Funds, FOFs)的模式运作,FOFs本身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通过专业的尽职调查和基金团队选任流程帮助投资者甄别基金的品质,通过全盘监测基金业绩表现掌握基金运作,并以多元化的投资组合形成不同的投资策略,以此有效地分散风险。虽然,政府引导基金以FOFs的方式进行操作,但毕竟不是从市场化发展而来的FOFs,二者的内涵在中国具有实质性的区别。其本质在于,引导基金的基因来自于政府职能,而FOFs的基因来自于市场。是在“政府化”或“市场化”中进行选择,亦或是从实践中创新出一条中间路线来,政府引导基金如何向市场化FOFs演进是其发展过程中值得思考的重要话题。本文以某政府引导基金为研究对象,通过管理层访谈、文件整理和分析、行业文献综述、市场调查和数据分析,形成了关于政府引导基金和FOFs的基本认识,以及对该引导基金运行机制的深入了解,最终提出政府引导基金的市场化运作思路。本文一共分为六部分,以章节为标志,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概述私募股权投资的经济促进作用,引出关于政府引导基金的理论及实践。第二章,介绍以FOFs模式运作的国内政府引导基金的概况,包括发展历程、政策环境等。第三章,重点讲述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主要从设立结构、资金来源、管理模式、投资方式、投资条件、退出方式等方面做了阐述。第四章,本章是全文的重点,以某正在运作中的政府引导基金为案例对象,从其合作模式、内部运行机制、投资组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及评述。第五章,提出政府引导基金的市场化思路,以及评析市场化策略与政府引导功能。第六章,基于前文,对政府引导基金的市场化路线做出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