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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论述了功能翻译理论主要特征及其在文学翻译中的应用。
功能翻译理论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译本的制作以源文本为基础,但某种(些)功能在译语环境中实现。这一理论重新界定了源文和译文的地位,因而招致了不少批评,其中一个主要疑问涉及到该理论是否适合于文学翻译。
传统翻译理论家追求文学翻译的完美主义。这种追求源于这样一种假设,即原文和译文的功能必须一致,而这是不现实的。奈达和纽马克的理论也考虑到了译文的功能问题,但他们的观点对文学翻译不完全适用。只有功能翻译理论承认,只要不是从根本上和源文的功能相悖,译文的功能既可以和源文的相同,也可以和源文的不同。功能翻译理论是描述性的而不是规范性的,这和文学文本的开放性特征是相符的,因此,从理论上说,它更适合应用于文学文本的翻译。
在案例研究中发现,《红楼梦》的两个译本在对源文内容的处理上多有不同,主要表现在,杨氏的《红楼梦》译本偏向于文献式翻译,它以源语文本为中心,注重语际连贯。而霍克斯译本《石头记》则偏向于工具式翻译,它以译语文本为中心,注重语内连贯。研究进而发现,两个译本的不同特色系源于两位译者的目的不同,源于他们对译本的预期不同,而换言之,他们各自的译本所达到的功能又与其各自所预期的是相一致的。
尝试运用功能翻译理论中的一些基本原则,对两位译者的翻译过程进行了评析,说明功能翻译理论较为充分地解释了这两个译本的差异,同时也为评价文学翻译提供了又一条思路。因此认为功能翻译理论既适用于非文学文本翻译,也适用于文学文本的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