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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是人类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的生产、生活和环境状况,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和科学等多重价值。它也是一个国家或民族文化的象征,对于一个国家及其人民能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激励作用。文物作为物化的文明晶体,它不仅承载着历史的印证,而且还可以用来启迪民智,化导世风,增进文明。保护文物,对于维护物质历史文化遗存、维护国家或民族固有的文化成果、绵延国家或民族不断的文明血脉、保持民族文化特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把文物保护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颁布了一系列文物保护的法规,并且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都为保护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做出了重大贡献。 本文以中国共产党早期的文物保护工作为研究对象,运用历史学、考古学、文物学、博物馆学等相关知识,对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这一期间,中国共产党在文物保护中的角色、所做的工作和所起的作用等内容进行梳理、总结、概括和分析。 全文分为导言、正文(共四章)两个部分。导言部分对本文的选题原因及意义、研究对象、研究的时间范围的界定、目前学术界相关内容的研究状况以及本文的写作思路做了一定的分析说明,并通过对学术界过去的研究情况进行的分析对比发现,对中国共产党文物保护工作的研究很多是针对某一个微观领域,或者是某一历史时期,特别是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工作研究较多,对于早期文物保护工作的研究则较少、且比较不系统。因此确定了本文的研究时间范畴。 正文部分第一章阐述了苏维埃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文物保护工作。中国共产党在开始建立地方政权的时候,就把文物保护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颁布了一系列文物保护的法规、政策、条例,广泛收集文物,特别是对革命文物的搜集。创建了我党第一座博物馆——中央革命博物馆,同时举办丰富多彩的陈列展览,进行形象、生动的宣传教育。苏维埃时期的文物保护,可以说是中国共产党文物保护的开创时期,但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第二章论述了抗日战争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建立地方政权,在暂时相对稳定的环境中,在继承和吸收苏维埃文物保护传统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文物保护范围,制定更全面、完善的政策,继续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根据时代、形势的变化,融入新的内容,如对历史文物开始重视,对个人的收藏品予以重视,在政权机构中,从边区政府的教育厅、教育处到各县的第三科,负责文物的管理工作。同时促使当时一些知识分子进行了一些文物的研究工作,也在与敌作战中,展开了对文物的争夺、保护等。 第三章主要对抗战胜利至新中国成立期间(即解放战争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进行研究。该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早期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最后一个阶段。1947年9月党中央在西柏坡通过、颁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第一次将文物保护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以《中国土地法大纲》的颁布为界限,此后,各地颁布的文物相关法令都以此《大纲》的精神为指导,各根据地陆续颁布了文物征集、保管和古迹保护的相关法令、法规,收集土改中没收地主的和群众捐献的大量文物。保护文物、古迹成为战争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由于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中打败了国民党,取得了国家政权,成为了执政党,党的文物保护理念和方法也被推广到全国,奠定了建国后中国文物保护事业的基础和基调。 第四章为本文的结论,总结了中国共产党早期文物保护工作的特点,阐释了其历史意义、启示和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