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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核心,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管是政府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社会保险基金被诈骗、挪用,以及投资运营效率低下等现象,无疑说明了各级政府职能定位不清,基于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特点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现状,将所有问题归结为中央层面的制度设计不健全,奢望中央政府承担全部的基金监管职责,即不理智也不现实。因此,回归到地方政府自身,探索其在履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职能的优势下,如何利用机遇,克服劣势,缓解外部威胁是非常有必要的。文章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利用公共管理的理论和分析方法,从地方政府层面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职能存在的问题;其现实意义在于,为各级政府评价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提供一种全新的方法视角。文章以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为例,整体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文章主要概念、研究意义、研究思路和方法、创新和不足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从政府监管论、政府失灵理论和地方政府分权理论等三大方面为研究地方政府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职能提供了理论准备;第三部分运用了SWOT战略分析方法,对现阶段地方政府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职能进行了详细分析;第四部分对国外政府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现状进行分析,从中总结到了共同经验;第五部分针对地方政府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职能的有效履行,提出基本改革思路和应对策略。文中主要运用了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和调查研究法等科学方法,以地方政府为切入点,对政府履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职能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地方政府相对中央政府更有优势履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职能,针对地方政府存在的劣势和所面临外部威胁,可以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和防范,进而提出了地方政府在履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职能要坚持的改革思路,和现阶段实现地方政府职能优化可以采取的具体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