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贿赂罪司法适用探析 ——以大理院判例为中心

来源 :樊祥硕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yz305961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民初贿赂罪司法适用进行探析,梳理清楚对应时期的相关法律及草案是其基本前提。实体法方面来看,民初贿赂罪适用的是1912年《暂行新刑律》,从1910年《修正刑律草案》至1919年《改定刑法第二次修正案》可见该刑律条文的继承与发展。新刑律将贿赂罪划分为事前收贿、事后收贿、事前行贿、事后行贿四个分罪,并规定了没收、剥夺公权等相关问题。程序法方面,民初主要适用的是1911年《刑事诉讼律草案》和1922年《刑事诉讼条例》,1911年《刑事诉讼律草案》虽为清末法律且并未颁布施行,但由大理院判决例可见,其在司法判决时得以适用。由此两部诉讼法可知,侦查权属于司法警察和检察官;起诉权专属于检察官;上诉有控告、上告和抗告之分。对相关立法规定进行梳理后,结合大理院相关判决例,重点就贿赂罪的司法适用问题进行探讨。贿赂罪的犯罪构成问题可以从受贿罪和行贿罪两个视角展开,构成受贿罪需要具有法定的“官吏身份”,并且作出职务相关的行为。行贿罪中,我们应当注意构罪不以相对人“收受”财物为要件,行贿罪许以报酬便构成犯罪。代为行贿问题中,委托人是否定罪,其依被委托人是否完成犯罪而定。结合相关判决例,能够发现贿赂罪中的受贿罪和诈欺取财罪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被大量混判,对两罪的区分,可以分为三步判断。第一步,看犯罪者是否为法定的官吏、公断人;第二步,看官吏是否具有相应的职权;第三步,在犯罪者具有法定官吏身份且具有相应职权的前提下,看其行为性质属于要求贿赂还是藉官勒财,要求贿赂定以受贿罪,藉官勒财则以诈欺取财罪处理。贿赂罪一罪与数罪的界定中,同时收受多人财物按单纯一罪定罪;贿赂罪和故纵脱逃罪以及以行贿为诈财方法的诈欺取财罪是典型的牵连犯,应从一重定罪;贿赂罪和伤害罪、诈欺取财罪易形成俱发犯应以数罪并罚定罪。量刑问题从主刑和附加刑两个维度探讨。主刑方面,地方司法对一百四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误用,会导致主刑的量刑偏差。附加刑方面,明晰了“没收应以贿赂已经收受者为限,而追征又以原收贿赂业已费失为前提”的适用规则,查明了对一百五十条没有明文规定的行贿者,其构罪也会受到剥夺公权处罚的司法适用情形。以上对贿赂罪司法适用问题的探讨与分析,能够折射出贿赂罪司法实践上的一些特点和问题。其一,起诉权由地方检察厅行使,初级检察厅无相应职权;受贿罪的告发者多为政府密探、县知事这种具有官吏身份的主体,这两点是贿赂罪在司法程序上的特别之处。其二,由前文所引判决例内容可见,大理院审理案件时,一是注重交叉适用各种法律论证问题,以新刑律为基础,兼采其他清末民初的法律及草案;是注重对原判事实和证据的推理与判断,发现案件事实不清,直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其三,民初贿赂罪相关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事实认定不清和法律适用错误的问题。事实认定不清主要指对贿赂罪身份、职权和行为事实的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主要是对《暂行新刑律》一百四十条和三百八十二条的混用,对一百四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误用,以及对二十三条和二十六条的混用。
其他文献
人工智能如今正在快车道上飞速发展。随着机器人、自动驾驶等领域对三维(Three-dimensional,3D)物体识别需求的增加,3D物体识别方法层出不穷。凭借简单、易用、高效等优势,基于多视角的3D物体识别方法脱颖而出,成为3D物体识别领域表现最好的方法。其中基于分组机制的方法凭借考虑多视图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实现了不错的性能。但现有基于分组机制的多视角3D物体识别方法,其模型设计存在缺陷,缺乏可
学位
太阳能驱动光催化分解水制取氢气被认为是解决日益加深的环境污染和能源危机问题最有前途的技术之一,光催化剂的可控制备是实现高效太阳能制氢效率的关键。红磷(Red phosphorus,RP)具有小于2.0 eV的窄带隙,由于其导带和价带位置合适,在可见光下可以分解水获得氢气,并且RP具有无毒、稳定和廉价的特性使其成为最有前途的光催化制氢催化剂。但是由于RP内部光生载流子的复合效率较高,且表面反应动力学
学位
妨害风化罪是侵害社会善良性风俗的犯罪,于1907年《大清刑律草案》“关于奸非及重婚之罪”中初现雏形,于1918年《刑法第二次修正案》中首次作为独立的刑法章节名称出现,至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颁布而告成熟,经历了一个不断修改完善的过程。定型后的妨害风化罪位于1935年刑法第十六章,共十六条,大致可分为强奸、猥亵、乘机猥亵奸淫、猥亵奸淫幼年男女、利用权势奸淫猥亵、诈术奸淫、亲属和奸、引诱容留猥亵奸
学位
弛豫铁电体铌镁酸铅-钛酸铅(分子式为(1-x)Pb(Mg1/3Nb2/3)O3-x Pb TiO3,简写为PMN-x PT)具有优异的压电性能,已经广泛应用在超声成像、海底测绘、无损探伤及压力传感器等方面。近年来,PMN-x PT基材料的压电、透光率等性能通过稀土元素掺杂和交流极化等方式得到大幅提高,使此类材料的应用前景更加广泛,再次成为铁电压电材料的研究热点。同时具有高压电性和高透过率的压电材料
学位
我国法理学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已有七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作为凝聚法理学学科共识的载体,法理学教材同样在七十多年间不断更新和完善。从教材编写来看,我国的法理学教材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国家与法的理论、法学基础理论与“法理学”阶段。不同时期的教材各具特点,在学科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体系结构以及知识内容上都有过一定的变化和调整。法与国家关系的表述在三个阶段的教材中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总体而言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
学位
和息作为化解纠纷的一种手段,在清代内地民事纠纷中适用较为普遍,学界已有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专门针对刑事领域的和息研究尚少,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刑事和息研究尤少。值得一提的是,《清代新疆档案选辑》中不仅记载着和息行为,而且还存在大量专门的和息文书,这为我们探讨边疆地区的刑事和息提供了详实的史料。通过对《清代新疆档案选辑》中刑事和息文书的考察,可以发现,刑事和息广泛存在于晚清时期的新疆吐鲁番地区,促进了不
学位
<正>教育需要理想信念,需要我们理直气壮地上好思想政治课。思想政治课教学需要思辨智慧,需要旗帜鲜明地讲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育人需要引导青年学生的政治认知、政治价值观、政治参与意识,厚植政治认同。首先,政治认同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心理上的认可与归属。其次,政治认同是一种社会实践状态,是学生在政治认同心理指引下,科学理性、有序有效参
期刊
“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践中探索而生的事物,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始,这一概念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官方文献中频繁出现,但至今未得到法律的明确界定。基于对“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概念来源的追问,从历史维度切入,发现其与先前存在的“法令”具有衔接关系,是对“法令”的继承与发展,其缘起乃至勃兴的本质动因在于及时弥合规范与现实之间的缺口。经过三十多年实践,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了数量繁多且
学位
2020年2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反补贴程序中利益和专向性条例的修订》(Modification of Regulations Regarding Benefit and Specificity in Countervailing Duty Proceedings),宣布在美国国内法的反补贴制度中加入将汇率低估认定为可诉性补贴的规则,我国国内学者大多将其称为“汇率补贴新规”。虽然美国未在国
学位
城市社区治理体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末端组成部分,与居民的切身利益以及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密切相关,厘清城市社区的法律地位,有助于实现社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当前有关城市社区地位的话语与其实践运行之间是存在一定张力的。从我国城市社区的历史沿革和演变特征中可以观察到,区别于国外许多自发形成的社区模式,我国的社区最初是由国家建构起来的,是国家权力向城市社区延伸的产物,因此行政属性本就是社区不可分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