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的经济水平显著增长,社会结构发生了剧烈的变化,中国社会开始进入转型期。各种利益群体开始形成,社会两极分化加剧,城乡差距拉大,社会矛盾突出,农村各种群体性事件逐渐增多。
农村群体性事件从根本上讲是利益的冲突,具有维权性质,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是在事件的发生过程中,往往存在过激和暴力行为,对正常的经济与社会建设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政府权威,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农村群体性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如何从根本上防治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相关部门如何妥善处理农村群体性事件,成为当下政府、社会和学者们关注的热点。究竟是哪些原因造成了农村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又该如何妥善处理农村群体性事件,并从根本上防治此类事件的发生,是本文试图研究的问题。
本文试图以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为视角,从阿玛蒂亚·森提出的实质自由的工具性方面的五种不同自由即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保证和防护性保障等方面考察导致农村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因素,并以此提出相关的意见。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采用文献法和访谈法等研究方法,查阅以往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加以总结和梳理,进行分析研究,积累理论素材,同时不断关注新的信息与动态,从理论和方法上全面了解有关农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扩展研究思路。运用访谈法实地了解一些曾经参与过群体性事件的个体,获取第一手资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问题进行探讨。
本文第一部分是以阿玛蒂亚·森“可行能力”为视角,以农民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保障、防护性措施等五种工具性自由为考察点,实地调查一起农村群体性事件,并对案例进行分析解读,得出了农民经济条件差,未从发展中受益,生活困难;政治自由度低,透明性性保证弱,村民没有知情权,利益表达受阻;医疗教育落后,社会机会少;防护性措施差,生存受威胁等现状。
第二部分是文章的主体部分。运用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分析农村群体性事件。在可行能力视角下,研究社会矛盾是如何影响农民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保证和防护性保障等五种工具性自由的实现,从而导致群体性事件产生的。通过分析得知,农村发展水平低,利益分配不均衡;地方政府组织弱化,灰黑势力侵入农村;农民维权意识觉醒,利益表达渠道阻塞;教育医疗落后,农民综合素质低下等原因造成农民五种工具性自由的实现。农村群体性事件是农民可行能力缺失下的无奈反抗。
第三部分是在对前文分析出的农民五种工具性自由缺失的情况后,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继续加强农村建设,调节利益分配机制;加强政府组织建设,畅通农民利益表达渠道;提高农村教育医疗水平,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建立农村社会矛盾监控与预警机制等措施,可以有效的保障农民五种工具性自由的实现,从根本上治理农村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