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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37年七七事变至1945年日军投降,中国的抗日战争长达八年,约三分之一的国土沦于日军之手。然而,在这片地区上还居住着亿万民众,生活依旧要继续,他们的生存境况仍需要一个新政权去维护。当中国的民族主义掀起了高潮之际,沦陷区内却出现了大量的汉奸政权,如汪精卫国民政府。1938年12月19日,汪精卫出走前往河内。12月29日,汪精卫发出《致中央常务委员会国防最高会议书》与“艳电”。1940年,在日本支那派遣军的扶持下,在南京建立以汪精卫为国民政府代主席及行政院长,周佛海、陈公博、李士群、林柏生等为主要成员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这段复杂的被占领的屈辱历史实为中国近代史中最棘手的话题之一。汪政权的通敌并不是孤立的,不久,在纳粹铁蹄践踏下的欧洲沦陷区也成立了众多的通敌政权,如法国的维希政府,而两者在意识形态方面也有诸多的相似性。除绪论与结语外,本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首先分析“汉奸”一词在传统中国文化中的含义,然后梳理了清末以来盛行的“黄色种族主义”说与“大亚洲主义”说,进而从“恐共”的角度叙述汪精卫及其追随者与日共谋活动的源起乃纯洁三民主义的必要。第二章从三民主义入手,汪精卫通过把自己塑造为孙中山思想唯一正统继承人为通敌政权努力建立政治合法性,同时与法国通敌政权进行比较,将通敌行为置于更广大的跨区域视野中进行考量。第三章分析战时汪政权与其他通敌政权之间的往来,以及战后审判中汪政权对世界其他通敌政权活动的援引,说明汪政权的通敌行为在世界范围内并非独特现象。本文从横向与纵向具体分析了汪政权主要领导人的通敌的意识形态。故在纵向上,文章自清末在中国盛行的“黄色种族主义”与“大亚洲主义”论起,进而谈及在其后的革命历程中,汪政权主要领导人思想中最基本的“恐共”思想,发掘汪精卫及其追随者投敌的思想源起;在横向上,将汪政权与其他通敌政权,尤其是法国贝当政权进行比较,指出汪的与敌共谋在二战当中并不是孤立的,将着眼点放在“民族国家”的概念对中、法两个通敌政权意识形态的影响,分析汪伪政府在宣传中如何经常以贝当政府为例,为自己的合法性提供支持。由于与敌共谋以及在沦陷区内的极权统治,在战后的审判中,这两个伪政权的合法性都被彻底否定;中国政府在审判汪伪政府的过程中借用了审判贝当一案,不仅增强了贝当政权作为一个通敌符号的国际影响力,同时也赋予“汉奸”一词以新的意义。长期以来中国人笔下的抗战史,基本都在强调“抵抗与苦难”的“国族主义”式非黑即白的二元化论述。对于沦陷区内的通敌情况,不是忽略,便是后见之明的道德判断,而缺少设身处地的理解。而本文则试图将汪的通敌行径置于一种更广的历史语境中去讨论并重新理解,对二元化的国族主义史观加以修正,冷静而客观地分析通敌问题,在全球化视野下给予通敌行为一种多元化的视角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