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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制度作为教育控制的手段,不仅是因为它具有强制力,还因为它内在地表达、传递、推行着被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原则。教育制度的内在价值是教育制度的灵魂和根基所在。教育自由是教育的价值追求,理应成为教育制度的价值追求,同时,教育制度也应成为教育自由的守护者。本文将对教育自由与教育制度的关系进行探讨,以寻找教育自由何以可能、何以可为。
首先,本文分析了教育自由的价值合理性,认为教育自由的价值合理性在于它能够为儿童的个性发展提供可能性,同时也有助于教育的平等、正义等价值的实现。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教育自由的内容及其原则。
其次,本文从教育自由对教育的发展与人的发展两个角度,分析了教育自由的必要性。从教育自由对教育的发展来看,第一,教育自由是教育存在的条件;第二,教育自由促进教育的发展与进步;第三,教育自由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动力机制。从教育自由对人的发展来看,第一,教育自由有助于培养人的自由能力;第二,教育自由有助于塑造人的自由精神;第三,教育自由有助于养成人的自由人格。
再次,本文通过分析教育制度的内涵及作用,得出教育制度是教育自由的保障的结论。教育制度对教育自由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教育制度协调教育主体的利益冲突,保障教育秩序;第二,教育制度确保教育自由的实现机制。另外,为了正确地运用教育自由,就必须对其进行限制。对教育自由的限制是良好的教育秩序形成的条件,也是人人享有平等的自由的条件。
最后,在对教育自由与教育制度关系探讨的基础上,得出教育自由如何实现,即什么样的教育制度确保教育自由。教育制度确保教育自由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教育制度应当以人为本。其中包括明确受教育者的自由身份;为人性的发展提供最基本的自由保障;制度本身的平等、正义及对其的保障;第二,教育制度应该是公知且确定的;第三,教育制度应当反映客观教育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