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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文化”不是从来就有的文化现象,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出现而出现。它是一种以都市为生存土壤的,借助大批量生产的、面向大众传播的文化产品,使大多数人形成了一致的生存方式和趋同的需要并凝聚为一个共同整体且在趣味、习惯、风俗、意义、信仰与价值上共享的文化现象,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现代媒体,在迪厅、酒吧、购物广场、洗浴中心等场所,以牛仔服、披肩发、摇滚乐等形式传播存在着。它是与买卖及消费等商业行为密切相关的一种文化现象。它不同于与人类同样历史久远的民间文化,是为现代都市里的“大众”所享用的文化。“大众”不等于“民众”,不等于“百姓”,也不是泛泛而言的“市民”,它是诞生并生活在都市(或城市)里的具有某些共性特征的无差别的个体或群体,这些个体或群体因为扮演着某种角色,代表着一种相对的立场或价值而被称作是大众。我国的城市化尚不完全,市场经济正在逐步建立之中,消费的社会也正在形成之中,因此,成熟的大众在我国整个社会之中所占的比例仍是有限的,在广大的农村一个潜在的“未来大众”正在成长壮大。在世界范围内大众文化已经成为主流文化,但在中国它的崛起却是近十几年的事。早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我国上海曾出现过短暂的大众文化的繁荣,只不过作为当时全国范围内局部的不成熟的一种文化它并没有维持长久。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渐走上现代化发展的道路,开始了从农业向工业、从乡村向城市、从计划向市场等方面的社会转型,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加之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影响,大众文化逐渐在我国的城市里生根发芽。大众文化在我国城市的崛起除与社会转型及由其所导致的“大众”的诞生这一原因有关外,还与我国“私人领域”的拓展、现代大众传媒的飞速发展、文化产业的形成、宽松的文化政策及世界形势的影响等因素密切相关。由于我国当代大众文化的崛起是各种特殊的原因所致,因此,我国大众文化的品性也不比我们所熟知的西方相应的文化的特征,而具有自己独特的地方:它是政治与经济巧妙结合的一种文化;它打破了原来的官方文化、民间文化、知识分子文化相互隔阂的文化格局,使各种文化之间形成了对话、彼此沟通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达成了共识:它使原本径渭分明的“雅”与“俗”浑然融为一体,是娱乐与审美两相结合的文化;在对待外来文化上它抱着开放的、民主的、学习的态度,在“拿来”之后深入研究并不断创新。 随着“逻格斯中心”的破解,后现代社会的到来,我国当代大众文化作为一种顺应历史与潮流的进步的、自由的文化,在不远的将来必将不断发展壮大,最终成为我国全社会范围内的主流文化,合乎人性的追求自由精神的健康的文化和被多数人所享有的民主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