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旨在对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形成的审美意识形态理论进行理论总结和学理分析,考察这一理论的形成背景和发展过程,整理它的理论体系和观点,分析它的理论价值,并对这一理论做出自己的思考,认为审美意识形态理论研究应该在具体的历史语境中,立足于文学经验现实,进一步探究文学的审美性和意识形态性之间的关系,并在新的文学语境中获得自身的理论提升。 全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分析审美意识形态理论的历史文化背景。审美意识形态理论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它的形成和中国的政治政策的转变、中西文论的交汇密切相关。这一理论吸取了苏联当代文论家波斯彼洛夫、布罗夫、斯托洛维奇等人关于文学的“意识形态性”和“审美性”的观点,同时又借鉴了西方形式主义理论的相关资源,在审美反映论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关于文学性质界定的系统性理论——审美意识形态理论。 第二部分是对审美意识形态理论的内涵进行分析。审美意识形态理论是新时期钱中文、童庆炳、王元骧三位学者对文学本质的一种系统性的表述。三位学者虽然对审美意识形态的内涵分析各有侧重,但都认为文学的本质是多层次的,它的一般性质是意识形态性,特殊性质是审美性,并结合文学的各个环节重点阐释了文学的审美性。通过总结三种审美意识形态观点,审美意识形态理论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首先,这一理论的逻辑起点是审美意识的产生,审美意识的觉醒与形式的结合产生了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其次,这一理论的核心在于强调文学的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最后,这一理论强调文学既是无功利的又是有功利的,文学的功能具体表现为审美的实践功能,审美情感作为中介具有审美的价值功能指向。 第三部分是对审美意识形态理论的评价与思考。一方面,审美意识形态理论的出现在中国当代文论的发展史上有其必然性和积极意义,这一理论体现了一种方法论上的辩证与融合,理论资源上的多元与创新;另一方面,这一理论还有值得继续思考的地方。一是审美意识形态理论虽然将“审美意识形态”作为一个整一的命题,但在具体阐释中则是按照审美性和意识形态性两个层面分别展开论述的,对文学审美性和意识形态性的关系还有待进一步的探讨;二是审美意识形态理论以下定义的方式探究文学的普遍性质,这种追求给文学以最终定义的本质主义诉求是否必要,也是值得商榷的。 总的来说,审美意识形态理论的产生有着特定的历史语境,是一代学人为建构本土的文学理论体系而进行的一次集体理论创新。它努力追求文学的自律与他律之间的平衡,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到文学本身,探究文学自身的特殊规律,这为研究文学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它的研究方法和思路也是值得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