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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我国检察机关是查办职务犯罪的法定机关。如何有效发现和准确、及时地查处职务犯罪,是我国检察机关面临的重要理论和实践课题。为了适应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需要,检察机关在办案实践中逐步形成了职务犯罪初查制度。职务犯罪初查主要是通过必要的手段对线索材料进行审查和调查,获取必要的事实证据,从而判定检察机关受理的案件线索是否涉嫌犯罪以及是否需要立案侦查,对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保障人权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我国职务犯罪初查在理论上存在争议、立法上不完善,导致职务犯罪初查在司法实践中面临一些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深入对我国职务犯罪初查有关问题的探讨,对于促进职务犯罪查办工作的健康发展、实现惩治犯罪和保护人权的平衡、完善刑事诉讼立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职务犯罪初查概述。通过明确职务犯罪初查的概念,分析我国职务犯罪初查制度产生的背景,梳理我国职务犯罪初查制度的历史脉络,总体上认识和了解职务犯罪初查制度。第二部分:职务犯罪初查的性质。通过职务犯罪初查和侦查的比较和分析职务犯罪初查的特征,进一步论述职务犯罪初查的性质。第三部分:我国职务犯罪初查的现状。一方面对职务犯罪的价值进行了评析,认为它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同时对职务犯罪初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主要包括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初查手段不适应现实需要、程序规定需进一步细化和监督机制不完善等。第四部分:我国职务犯罪初查的完善。一方面通过对国外相关制度进行考察分析,希望为我国职务犯罪初查的完善提供借鉴;同时,结合国外立法和我国实际,对完善我国职务犯罪初查制度提出了建议。主要包括确立职务犯罪初查的法律地位、合理配置初查权能、规范初查程序、加强对初查的监督、完善配套运行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