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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性是政府的根本属性,它决定了政府必须将公共利益作为政府行为的首要原则,确保公共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然而,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目前我国政府行为表现出了利益化、法外化、低效化的不良特征,导致政府行为公共性失衡。我国现在正处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不断调整政府行为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实际环境的变化,这是转型社会的应有之义。本文运用公共选择理论中的经济人假设分析政府行为公共性失衡的人性根源;运用委托代理理论中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分析政府行为公共性失衡的制度根源。在上述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文章讨论了我国政府行为公共性失衡的五个现实原因:即环境原因、制度原因、文化原因、人的原因、政策原因,多种原因共存并相互交织构成了转型期政府行为公共性失衡的现实基础。最后,文章从塑造现代行政文化、打造全新的政府行为模式、完善行政法律、法规、提高政府官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完善政府官员的利益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规避我国政府行为公共性失衡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