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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进入互联网金融元年,从互联网年会、千人金融论坛再到政府两会、博鳌亚洲论坛,对中国互联网金融的讨论就不绝于耳。众所周知,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互联网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核心。互联网金融创新浪潮下,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在良莠不齐的发展过程中,有“劣币驱逐良币”的可能,由于中国传统金融的弊端,导致中国互联网金融借助利率市场化改革和普惠金融的长尾理论迅速扩张,但由于法律监管的缺失使得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在近年高发。站在法学的角度,基于互联网金融的特点结合蚂蚁金服实践考察,围绕该企业所主导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介绍互联网金融服务的风险,并从经济学理论和经济法理论探寻风险防范的理论支持,并最终提出风险防范建议。论文从目前立论多样的互联网金融定义展开,自主阐述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和内涵,用比较法的角度考量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较国外繁荣的深层原因,再结合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特征对比,厘清互联网金融模式之争,引出阿里巴巴蚂蚁金服这一模式,鉴于阿里巴巴蚂蚁金服在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规模影响,深入对蚂蚁金服的研究,总结其特点,分析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并基于立法、司法、行业层面提出系统建议。在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立场上,笔者倡议互联网金融服务如火如荼,对市场经济个体而言创新驱使应当善用法律,审慎风险;对于宏观调控机构而言,兼容并包,允许试错,张驰有度中勤修法纪,与时俱进。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成熟的本质是建立法制健全的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在这一体系下,无论是传统金融还是互联网金融都将受益无穷,坚信随着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纲要的出台,互联网金融服务在未来将与传统金融一起构建良性的金融生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