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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区作为社会的细胞,抓好社区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保障,而强化居民参与式治理则是动力源泉。本文尝试研究伴随我国城市化、工业化加速推进而生的拆迁安置社区,有关居民参与式治理问题。从社区治理、公民参与、参与式治理等概念入手,主要以治理理论和公民参与理论作为理论工具,在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取宁波市江北区姚江社区开展实证研究,以调查问卷汇总结果作为依据,进而分析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现实情况和存在问题,并结合政府部门、属地街道、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各个关联主体的调研访谈,探析问题成因,主要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快速的制度变迁与尚未成形的治理机制衔接不够,二是涣散的形态结构与诉求多元的治理认同融贯不足,三是稀缺的公民精神与急剧变化的治理环境步调不一。最后,本文结合治理理论和公民参与理论以及上述实证结果,借鉴国内同类型社区的经验做法,尝试提出提高拆迁安置社区居民参与式治理效能的对策建议:第一是在强化居民参与保障方面,要理顺各方参与主体的权责关系,进一步转变政府主导理念,强化社会保障兜底,有效衔接村社职能,让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有更多激情、更大空间;第二是在优化居民参与环境方面,要在拓展公共空间、增进群体互信、培育社会组织等方面精准发力,尽最大可能满足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第三是在激发居民参与热情方面,关键是要增强内在动力,主要途径包括加强公民意识教育、重建熟人社会关系、健全利益表达机制等方面,真正形成社区治理由“要我参与”向“我要参与”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