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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问题作为经济性问题,同时也是社会性问题,是20世纪以来全球面临的巨大挑战,与每一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也关乎着未来地球上生命形态的存在。大兴安岭地区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多次被强调要创建高效、协调和可持续的国土空间格局,在保证生态环境和人类生存发展正常的前提下合理的发与利用生态资源,发展为国家级重点生态保护区域。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的治理保护对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经济和谐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其生态治理能力不但显示着全社会,包括企业、团体和居民的素质与能力,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大兴安岭地方政府的生态建设、开发和管理能力,而在大兴安岭地方政府实际的生态治理过程中,相关的理念还较为薄弱,其行为也存在着明显的偏差。文章通过实地走访大兴安岭生态保护区,获取地方政府进行生态治理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并通过对大兴安岭生态保护区及国外典型生态保护区的现状进行比较分析,借鉴先进经验从而提高自身治理能力。文章将问题研究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该选题的背景意义及研究方法、研究路线与创新点。对国内外学者相关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归纳,进一步理解了地方政府生态治理能力的研究现状以及所取得的成果,对文章的后续完成起到了指导作用。第二部分对地方政府生态治理能力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理论进行了界定解析。其他的三部分内容主要分析了大兴安岭地方政府生态治理能力低下的表现及原因,并通过对一些西方国家中生态治理能力较为发达的地区,比如美国华盛顿州、德国埃朗根、日本北九州的典型做法作为借鉴并从他们的经验做法中得到启示。最后为更好地提升大兴安岭地区政府生态治理能力提出了:增强各方主体生态治理意识的能力、借助协同治理增强地方政府生态治理能力、增强生态治理资金支持能力和建立官员生态治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四点作为对策。大兴安岭地区提升生态治理能力的问题研究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逐步的持久的去完成。它需要大兴安岭地区政府在生态治理的过程中不断地实践探索去完善治理行为,慢慢的摸索前进,脚踏实地的认真去做才能真正的提高自身治理能力,为营造更好的生态环境奠定夯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