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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农村低保)自2007年在全国范围实施以来,作为政府“兜底”政策在保障公民基本生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我国农村低保人数由2007年末3452万人增加到2017年末的4586.5万人,十年来农村低保制度不断得以完善。随着制度的逐步运行,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由于运用大数据对低保对象进行信息核查、群众监督举报和提高低保资金运用效率等多方面原因,迫切要求完善农村低保退出机制。而农村低保对象因其就业渠道狭窄、资源信息不畅、文化教育程度偏低等因素制约,出现低保对象退出后多次上访“闹保”、重返贫困、贫困代际传递等诸多矛盾,退保机制难以有效运行。因此,有必要通过研究农村低保退出困境,找出解决对策,从而为有效发挥农村低保减贫效果提供理论支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以公共治理理论为基础,结合理论与实证两个层面,研究农村低保退出困境及对策。文章系统阐述了公共治理理论的基本概念、产生背景和主要观点,研究公共治理理论解决农村低保退出困境的适用性,为后文提供了理论分析依据。通过对农村低保退出实施现状和Y镇155个调查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实证分析研究政府主导下农村低保退出困境。结合访谈记录,根据退出工作阶段的不同,发现产生困境的主要原因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缺乏完善的核查机制、低保功能认知存在差异、对象责任意识存在差异导致识别难;二是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行政操作随意性和机械性导致操作难;三是缺乏表达有效途径和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导致退出后缺少政策衔接。借鉴公共治理理论和试点地区经验,提出在退出前要引入社会组织介入低保核查工作;创新救助机制、探索弹性救助模式;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退出中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专业人才队伍。低保退出后要完善社会监督评估机制以及与其他社保政策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