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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支配体制是国家役使人口、征发赋役的主要手段。目前学界对先秦人口支配体制的研究,特别是对商周国家阶段的相关研究还相对薄弱。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采用比较史学的研究方法,综合文献、出土文字、考古及民族学材料,对自商周至秦汉帝国的人口支配体制及其变迁进行了更加深入地研究。本文内容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阐述本文研究的缘起、学术史回顾、研究理论、方法及线索,并对本文所涉及的概念与研究对象加以说明。第二部分考察商周国家的人口支配体制。该章认为商周国家的人口支配体制是以"族共同体的支配"为内容的,并根据传世文献将这种支配体制称为仲山甫模式。仲山甫模式具有六大特征:集团性、间接性、具体性、伦理性、等级性、强制性。仲山甫模式的存在条件是商周时期的生产力水平、国家形式、结构及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该章对学界流行的西周基层社会组织双轨说进行了辨析,认为西周基层社会不存在双轨制,西周基层邑落大体上仍是一邑一族或一邑数族的血缘组织与地缘组织共存的形态。西周后期邑落人群构成渐趋复杂,向地缘共同体的方向演变。第三部分考察仲山甫模式在西周后期、春秋时期的变动及春秋后期"邑共同体支配"体制——书社模式的生成。该章认为商周国家因素的不断强化日渐破坏仲山甫模式的血缘纽带基础,西周后期宣王料民是直接打破仲山甫模式的第一环。春秋时期族共同体的持续存在为仲山甫模式的延续提供了条件。春秋中期兴起的丘甲制是一种基于地缘单位征收军赋的新兴体制,而书社模式是这种新体制得以维持的基础。商周国家人口支配体制的集团性、间接性在春秋得到了延续,但具体性被打破,开始朝着普遍统一的赋役形式发展,伦理性被排挤,国家强制性在增强。第四部分考察战国、秦、汉的户支配体制。该章认为战国的大争之势,促使列国统治者采取了 "耕战"为目的的人口支配体制。农业技术发展促使个体家庭独立性增强,为国家的家族分异政策提供了可能。在打破族、邑共同体的基础上,将军事体制民事化,以户为单位,严格登记户口,实行什伍连坐,干涉农民生产、生活,保证兵源与物资供应,具有军事专制主义的特征。汉代继承秦制,开始向日常行政化的方向转型。户支配体制具有个体性、直接性、统一性、等级性、强制性等特征,血缘伦理性衰落。第五部分考察中国早期国家人口支配体制与雅典、罗马的异同。该章认为中国自商周至秦汉人口支配体制的演变反映了中国早期国家演进路径的特征。在从血缘组织向地缘组织转变,国家利用血缘纽带向排斥血缘纽带转变,这两点上与雅典、罗马早期国家的发展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