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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问卷调查和随机访谈的方式,描述和讨论乌鲁木齐地区医患双方对医事法知识知晓的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结合新疆当地民族区域特点,探索提高医患双方医事法知识水平的重要性,探讨医事法理念对医患关系的影响,不断提高医患双方医事法律文化素养,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方法:以乌鲁木齐六家医院部分医护人员和就医患者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查阅法,收集国内外医事法相关文献,确定医事法研究内容;通过专家咨询法,初步确定问卷基本信息和医事法知识问题;通过问卷调查法和随机访谈,收集医患双方医事法知识知晓数据;采取数据双输录入的方式,严格控制数据录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采用Cronbach’s α系数法,对医事法指标进行筛选并对调查结果进行评价,最后通过EpiDate3.1软件进行录入和统计,采用SPSS19.0进行数据分析;最后分析医疗纠纷典型案例,说明提高医事法知识知晓度的重要性。结果:1、医护人员对医事法知识的知晓比较理想,法律文化素养比较高,也很注重医事法知识的培养。其中,基础知识的知晓比较好,医疗过程中关注权利知识,知晓率86.67%;义务知识知晓比较不好,知晓率80.12%;专业知识知晓也较不理想,最具风险性医疗行为的选择,知晓率61.67%;感受知识的知晓情况比较到位,人身安全受保护程度知晓率87.98%;法律实施效果比较满意,知晓率91.52%;行为知识知晓比较到位,对职业医闹选择方式比较正确,知晓率90.83%。2、就医患者对医事法知识的知晓总体情况比较好,多方位重视医事法知识的教育,对医事法文化有客观认识。其中,基础知识知晓比较理想,知晓权利的情况好于知晓义务,权利内容知晓率80.33%,义务内容知晓不理想,知晓率74.83%;专业知识的知晓比较满意,就医疗赔偿费用的内容而言,知晓率94.83%;知情同意权内容知晓不理想,知晓率84.83%;对感受知识知晓总体感受合理,比较认可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知晓率96.55%;行为知识的知晓比较到位,医疗纠纷中行为方式的选择比较合理,知晓率96.46%;法院未支持医疗纠纷中诉讼请求的选择方式比较科学,知晓率88.33%。3、通过典型案例得知:医患双方对知情同意权理解不到位,容易忽视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比较关注法律责任的承担和举证责任。结论:对比医患双方医事法知识的知晓情情况,发现双方对权利和义务重视程度较低,知情同意权理解较片面,举证责任侧重点比较模糊,医疗保障体系较不健全,医疗保险覆盖较少;同时,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比较单教育宣传力度较低,非诉讼程序启动较困难,对于法律实施效果注意度较低;因此,提高医患双方医事法知识水平,健全医事法制度体系,加快程序立法工作步伐,多方位宣传医事法实施效果;加强医事法人才的培养,健全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制度的支持,不断创新医事法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