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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建国初年,秩序混乱、国力不振,朱元璋确立“乱世用重典”的治国思路,全面加强法制建设,并采取了政治、经济、军事、法律和文化等方面的措施,使社会经济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迅速实现了政局的稳定,为明朝延续其276年的统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朱元璋的法律思想包括“法当适宜”、“治乱用重典”、法贵简明稳定、刑礼并用等多方面内容,重典治国思想只是其法律思想的核心部分,且是洪武一朝的一大特色。朱元璋重典治国法律思想是其在对中国历代统治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深受我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影响,是与我国法家思想及重刑理论一脉相承的思想理论体系。笔者将其概括为:为尽快扭转元末割据混乱、秩序崩坏的局面,实现明初的有序治理,而制定的以维护封建专制统治为目的,以“乱世用重典”为指导思想,以“明刑弼教”为理论基础,以重刑为手段,以治吏、治民、治富、治军为矛头指向的治国思路。重典治国思想确立后,朱元璋积极地将其付诸实践,既潜心于明初法律的制定和完善,又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法律的施行;既强调“以典治国”,又时出君意,带头破坏亲自编纂的律典;既宣扬出于治乱刑用重典的“不得已”,又用严刑对臣民进行疯狂镇压……明初重典治国的矛头指向重典治吏、重典治民、重典治富、重典治军,其中又以重典治吏为主要内容,明初的重典治吏在我国历史上影响深远。朱元璋运用重典镇压臣民,治理国家,其程度和规模都是历史上少有的,对当时社会产生了“弊大于利,遗患无穷”的影响,但全面衡量明初动荡的政局,朱元璋选择重典治国之策也是情势所迫,在实施一系列措施之后,洪武一朝的经济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纵观朱元璋一生的功过是非,我们仍旧要承认,他是我国历史上一位颇有作为的政治家,否则“洪武之治”也不可能与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之治等并称为我国古代的四大盛世。所以,对朱元璋重典治国思想尽可能予以客观、科学的评价,便是本文的写作宗旨。